直购业务7月或启动 通关单是否取消,对于眼下泉州跨境电商的发展并无直接影响,而企业最迫切的需求在于跨境直购系统尽快上线。 泉州海关驻晋江陆地港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在监管模式上,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跨境电商直购商品均按11.9%的跨境电商综合税计征,适用于B2B2C模式。而目前我市跨境电商进口所采用的直邮模式,商品按进境物品税计征,分15%、30%、60%三个阶梯,即使按最低阶梯的15%执行,仍然高于跨境电商综合税。 对于税率较低的跨境电商直购业务,泉州海关相关负责人透露,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统一版的系统目前已经完成安装,6月下旬进行测试,7月上旬或可开展该项业务。 事实上,4月8日以来实施的跨境电商进口新政,对于非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而言是一大“福利”。“除了10个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外,新政还为非试点城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园区打开了保税备货模式进口的通道。”上述负责人称。对于该项业务,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正积极推动区港联动,争取尽快开展。 今年1月,泉州综合保税区与晋江陆地港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区港战略合作机制,搭建泉州最开放的外向型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在通过国家级验收后,泉州综合保税区即可申请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因此新政松绑所带来的效应,暂时不会在泉州显现。 名词解释 B2B2C,第一个B指的是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第二个B指的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C则是表示消费者。 (刘倩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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