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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调委6年受理医疗纠纷480起 有效减少“医闹”

2016-06-04 10:28:33 徐锡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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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医调委成立6年来受理医疗纠纷480起 有效减少“医闹”

立祺制图

东南网6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出现医疗纠纷,越闹就能获赔越多?这种认识误区被不断纠正,下个月开始施行的《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令禁止了8类医闹行为,并明确了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患方的权利和责任(福建省严惩八种“医闹”行为 或担刑责 )。

海都记者了解到,办法指出了医疗纠纷的四种解决途径,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是其中一种,这在泉州,已经有了相当成熟的经验:从2010年1月1日至今,泉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共受理案件480件,从2010年的62件上升到去年的99件,调解成功的概率在不断上升,其中一些案例成功避免了“医闹”行为,也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成效】

6年多调解纠纷480起

“作为第三方,我们有强大的专家团,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今没有出现反悔的。”市医调委主任郭盛荔对此颇为自豪,除了退休医生、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5人常驻人员,还聘请了40名兼职的人民调解员,其中医学专家20名、法律专家20名。

调委会最大特色,是没有现职法官、医护人员担任调解员,避免可能存在的利益链。海都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1月1日到今年6月2日,市医调委共受理案件480起,其中每年还都有免赔的。

统计数据显示,纠纷逐年在上升。“医院越来越多、越办越大,病人的基数越来越大,再加上维权意识变强,提请调解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郭盛荔拿出一本厚厚的登记簿,记载了6年来的调解大数据(如右图)。

【剖析】

患者死亡最易引发医闹

“人死了,家属不同意医院的说法,就容易出现停尸病房、摆设灵堂、挂条幅横幅等行为。”郭盛荔分析,这么多年来,防止矛盾激化是市医调委的首要任务。

去年4月27日,市区一家医院的一名膀胱癌患者,术后跳楼自杀身亡。“家属很不理解,纠集了70多人,到医院大吵大闹。”郭盛荔跟其他调解员赶到现场,得知家属认为患者术后疼痛、值班护士没及时打止痛针,医院方面怎么解释都没用;调解员分别访谈同病房患者、值班医生、护士等,医学专家调解员当面调阅医疗记录,证明护士确实有打针、患者生前想要自杀,家属当晚就将遗体送回家了。

“还有一种情况特别棘手,就是生孩子的过程中,产妇或新生儿死亡。”他说,去年就发生了2起,医院的解释患者家属完全不信,卫生局的解释被认为有偏袒,市医调委请来了已经退休多年、跟涉事医院没有任何关系的多名医学专家,才调解成功。

【告诫】

红包是高压线 医务人员千万别碰

“想告诫所有的医生和护士,千万别收红包,否则就算技术没问题,道理也讲不清。”在郭盛荔看来,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首先要从医护人员抓起。

郭盛荔介绍,近些年职业医闹被打击,情况有所好转。医疗纠纷发生后,尤其是死亡事件,患方动辄索赔几十万、上百万,这已经超出正常范畴,但在调解中经常会遇到“红包收了,病没治好”的控诉——就算医疗事故鉴定治疗方案没错,但道理也讲不清了:“不拿红包,心理没鬼,腰杆自然硬!”

此外,“闹得大,赔得多”这种误区也逐渐被改变。就拿生孩子导致死亡来说,经常会出现在乡镇医院、县医院已经无法处理、产妇十分危急了,才转到市级医院,不接又不行,接了风险大,“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是可以得出科学判断的。”他说,患方是不是无理取闹,也可以通过鉴定来判断:治病救人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医疗技术和职业道德,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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