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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征迁补偿安置:选择货币补偿有奖励

2016-06-24 08:30:48 徐锡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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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及两侧片区棚户区(石结构)改造项目,涉及东海、城东、北峰、东湖、清源等5个街道社区,共74万㎡的房屋建筑。

这些征迁房屋如何补偿安置?昨日上午,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解读。

关键词:2008年版国土航拍图

对于基建手续不完整、未经登记等房屋,方案提出,根据不同条件按不超过95%、90%、85%的比例进行补偿。对于未经批准扩建或基建的,要注意查看“2008年版国土航拍图”,如果有体现的给予材料费补贴,但以三层(含)为限,超出部分一律不补。没有体现的,违建住宅房屋,一律不予补偿,建筑用地则按土地征收标准给予补偿。

关键词:经营性用房进深不超8米

家门口就是道路,开了个小店,可以算店面吗?

方案规定,店面必须在产权登记时明确为店面的场所。持有合法手续用地手续,但未经规划、国土、住建等行政机关批准,位于主、次干道等作为商业或服务业的房屋,具备门面结构、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征收期间仍在经营、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的,属于未经登记的经营性用房。主干道是指324国道、北清东路、少林路等双向4车道以上的主要道路;次干道是12米宽的主要道路。

方案明确,按照认定的面积,给予一次性终止经营补贴;认定时,进深是以原建筑结构临街或临主要道路的第一层、第一自然间计算,并且进深最多不得超过8米。

关键词:“换钱”及优惠奖励

海都记者了解到,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签订协议并搬迁的,按评估单价,住宅房屋每㎡奖励20%,非住宅房屋每㎡奖励10%。

另外,以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并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计算,1年内在中心城区买房的,可以凭购房发票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购房补助。

购房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价值补偿单价的10%×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需要提醒的是,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若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关键词:

“换房”要先“换钱”

如果不想“换钱”,只想“换房”,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换房要“等价置换”,即先对征收的房屋建筑等进行计算,再根据规定进行换房;其次是“有条件限量”,有完整的房产证就按办证面积申请;没有房产证,原则上以用地面积120㎡、层数三层以内(含)为限进行换房,超过部分只能换钱——在山坡地或杂地建的房屋,用地面积最高认定到150㎡。

方案明确,除了按期搬迁奖励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公寓型最高3万元)外,选择安置房的评估基准价格,还可以从5500元/㎡优惠到5000元/㎡;原则上按照等面积换房,但因为户型、结构等原因,超出部分在20㎡(含)以内的,按5000元/㎡结算;超过20㎡(不含)以上的,按该区域的即时市场价结算。

鼓励货币补偿 购商品房有补助

早报记者 李菁 通讯员 王志超

昨日,丰泽区公布了泉州市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及两侧片区棚户区(石结构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住宅补偿方式有两种 “换钱”或“换房”

本次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住宅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两种,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店面、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实行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将按照房屋是否符合相应条件、认定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按照进行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住宅想要进行产权调换的,也须依法实行房屋等价置换,即先计算货币补偿,再进行有条件限量等价值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为就近地段新建安置房或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就近安置房源、丰泽区存量就近安置房源。安置房建设标准按住宅设计规范建设。

想要进行产权调换的,就近地段建设的新建安置房评估基准价格为5500元/㎡。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优惠后的结算价格为5000元/㎡。

原则上,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所选安置房屋面积应与其可产权调换的安置面积一致。但因安置房户型、结构等原因,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其可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面积的在20㎡以内(含20㎡),按5000元/㎡计算;超过20㎡(不含20㎡)以上的部分,按该区域即时市场价格结算。

选择货币补偿有奖励 购中心城区商品房可申请补助

据了解,对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每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单价2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对征收非住宅房屋给予每平方米评估价值单价1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自领取房屋征收补偿款并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可以凭购房发票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购房补助,购房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价值补偿单价的10%×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若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属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且在中心市区无其他住房的被征收人,其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若其被征收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则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按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补足。“人均”的计算公式为:人均建筑面积=认定的可以补偿建筑面积÷征收决定作出前被征收房屋户口簿记载的人口数(被征收房屋户口簿记载的人口需为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直系亲属且为常住人口)。

搬迁费住宅标准为5元/㎡·次 搬迁奖励最高5万元

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公寓型住宅每产权户最高3万)的按期搬迁奖励。

搬迁费方面,住宅按经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 5 元/㎡·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搬迁费。店面、未登记经营性用房按经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6元/㎡·次,发放一次搬迁费。企业厂房按经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6元/㎡·次,发放一次搬迁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为8元/㎡·月。临时安置费不足1600元/月·户的,按每月每户1600元发放。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产权调换的,按可货币补偿面积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集资房、房改房面积不足80㎡(含80㎡)按1000元/套·月的标准发给临时过渡补助费;超过80㎡,小于200㎡按1600元/套·月标准发给临时过渡补助费;超过200㎡的按实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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