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沃客
——高收益背后的“庞氏骗局”
5月24日,警方对沃客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查封。
“投入3.5万元,一年秒变47万元!”、“投资90天,可以赚30%,继续投利滚利,一年收益可达10倍”。一度“红红火火”的晋江沃客生活理财,近日因涉嫌网络传销,公司8名骨干人员被晋江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捕。据介绍,至被查封时,沃客理财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发展会员30多万人、涉案金额达数亿元。那么它是如何让广大投资者步步沦陷呢?记者深入采访,揭开沃客背后的“庞氏骗局”。
既造假又洗脑 疯狂CPM币编传销网
有别于传统传销模式,金融传销沿袭了庞氏骗局“以新还旧”(利用新投资人的钱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奖励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假象)的核心,承诺高收益,靠投资人去发展新的投资人。沃客公司正是打着“金融互助”的旗号,通过造假和洗脑,包装出“实力强大”的经营假象,设置宣称只涨不跌的“CPM币”,引诱投资人加入以及发展下线,编织起金融传销网,实现他们所谓的“暴富神话”。
警方通报
“沃客”涉案数亿元 会员达30多万人
7月4日,晋江警方发布案情通报:福建沃客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客”)存在网络传销违法行为,泉州、晋江两级公安机关于5月24日下午对位于梅岭街道、金井镇区两处沃客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查封,当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王某妙(男,1973年出生,晋江人)等17人。
警方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妙等人制订传销“游戏规则”,设立WK网络理财平台,发行虚拟货币,宣称只涨不跌、永不增发,通过拉人头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大量会员,并以层级形式进行排列。会员投资700元便可成为最低级别的一星会员,从一星到六星,最高投资额为3.5万元。会员根据注册级别,从发展下线的参与者中获得商务中心奖、直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等不同层次的奖金。
据通报,至被查封时,沃客公司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发展会员30多万人、人员涉及全国31个省份,涉案金额达人民币数亿元。
今年7月1日,王某妙等8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晋江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7月2日,晋江警方对王某妙等人执行逮捕。据检察官介绍,目前沃客理财案卷宗已有300多页,王某妙个人账户就冻结涉案资金6亿多元,正反面打印其单张银行卡流水单,需2000多张A4纸。
传销内幕
CPM币编织传销网 发展“下线”奖励多
投资沃客如何赚钱?很多投资者说着说着,也把自己搞糊涂了,他们搞不懂钱怎么来的,反正就是把钱放里面,等着翻倍就对了。
检察院侦查查明,该理财项目根据投资金额设定不同等级会员,投资700元是一星会员,投资35000元是六星会员;不同星级会员获得50至3000个不等的电子币;会员使用电子币购买沃客理财系统发行的虚拟电子货币“CPM”,而CPM币被宣称只涨不跌、永不增发,且可以拆分、裂变和升值;之后,CPM币可换取该系统的K币在会员之间进行交易,这部分获利被称作静态收益。
CPM币初始发行量30万个。发行后就在玩家之间互相买卖,就像击鼓传花一样,新进投资者只能找老投资者购买,再传给老会员重复投资。当投资者交钱后,就跟CPM币打交道,而这种虚拟货币是传销组织设置的,根本未被政府部门承认。
而动态收益是发展“下线”奖励:发展会员数量多、投资金额大的会员有5%的“商务中心奖”;投资者推荐会员,根据不同会员等级领取5%至10%不等的“直推奖”;直推的会员再各自发展会员就会产生“对碰奖”;另有“见点奖”和“领导奖”,也是根据发展新会员设定。在沃客生活理财网站的软文提到,平台做动态推广的会员非常多,保守估计最少占比40%。
“投入3.5万元,一年秒变47万元。”今年2月初,投资者小苏经朋友推荐投资3.5万元,期待着一年后暴富,如今那钱款也不知在何方,不过朋友作为上线,从中至少获得1750元的“拉人头”奖金。
忽悠手法
谎称跨国合作 包装出“强大实力”
不少传销组织深谙包装之道。它们有的打着“境外名人名企”旗号,有的号称有官方背景,或宣称有高楼大厦实力强,或以“慈善救助”为幌子,欺骗投资客上当受骗。
据晋江市检察院侦查查明,王某妙对外谎称WK理财网站与新加坡的“DEMWK”公司合作,参与投资该公司发行的虚拟电子货币“CPM”,可获得高额回报。
而今年3月以来,朋友圈里有不少人转发一则微信内容:“沃客公司规模越来越大,不久就有自己的沃客大楼……老板家乡金井镇政府,批了三块地让我们董事长选一块自建沃客自己的沃客大厦。”有群众就质疑,镇政府怎么有权力给一家企业批地呢?
金井镇政府相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王某妙此前曾到镇里要求买地,但项目还没有眉目,不存在什么批三块地让企业主自选的情况。落网前,王某妙称“这个可能是相关人士在宣传方面夸大了”。
成立空壳公司 制造事业红火假象
为给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迷惑投资客,其实并没有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2015年9月,王某妙使用经WK理财项目获利的资金,注册“福建沃客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己作为法定代表人。然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获批的经营范围有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但特别指明“不含金融、证券或期货的投资咨询”和“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沃客理财将办公地点设在晋江梅岭街道一高档写字楼。因全国前来投资、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今年4月,王某妙又在晋江金井镇成立“沃客生活会所”,还经常在高档酒店召开招商会,制造事业红红火火的假象。
实际上,王某妙落网后交代,他自己知道沃客理财的经营模式是非法的。但他辩称,再过几个月,他打算将赚到的钱投入实体经济,做电商或高档美容会所,未来能“秒杀”马云的淘宝网。不过,经过调查,他名下的两家公司都是空壳公司,没有实际投资项目。
神化公司高管 煽动投资者进圈套
都说无利而不往,传销项目多以炮制几倍甚至几十倍投资回报率的宣传噱头,才好引诱他人上当。“沃客理财,7次拆分,静态12至15倍回报。”这样的宣传见诸各大贴吧、微信群中。
深知群众有“跟着大老板有肉吃”的心理,在沃客理财的宣传中,王某妙被神化,“很懂行和专业,也是国内第一个拆分盘、敢于直接露脸、全力以赴统战在沃客一线市场的董事长……前期大部分让利给了投资者和市场分享者,旨在扶贫助人文化”。
王某妙组织游某玉、李某端等四人分别成立各自团队,号称“四大金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WK理财项目,发展下线会员投资。这“四大金刚”买来奔驰、保时捷卡宴、宝马等豪车,称是投资沃客理财赚来的,以吸引投资者。
其中,李某端还是沃客理财主要的授课讲师。这些讲师用煽动性强的授课视频“洗脑”、忽悠投资者。同时,他们组织早期投资WK理财项目的“成功人士”,忽悠前来咨询的群众及初入沃客理财的会员,讲解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奖励制度,引诱他人投资。
有人执迷不悟 被骗骗人最后骗自己
沃客公司制造生意红火的假象,诱惑投资者步步陷入其中。
短短一年多时间,就有30多万会员,这些投资“沃客”的人一步步陷入其中。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投资者结识“沃客”,一开始是从“朋友那儿听说”或者莫名其妙被拉到微信群。尽管没搞懂什么是虚拟投资,但在朋友或群友的口中,“有人在‘沃客’赚了大钱。”一些投资者先是被骗,又骗亲友下水,最后编织谎言“骗自己”——在沃客被查处后仍然执迷不悟,甚至认为依法办案的警方断了自己的财路。
当事者说
被骗 投了20多万 沃客被查封
今年3月初,家住晋江青阳的陈先生被一个朋友拉进沃客生活理财群,群友宣传该项目每45天投资额就能翻倍,有人因此赚了几百万元,他越听越激动,就让朋友推荐自己成为沃客会员。
“投了20多万,想想一年后就能翻到一两百万,心里就激动不已。”陈先生说,他耐着性子等了一个多月,终于买到CPM币,就等着拆分增值了,却等来沃客涉嫌传销被查封的消息。
骗人
“我都想死了,无脸见亲友”
沃客吸引人的还有它的动态收益,通俗来讲,就是“推荐奖”。为此,很多投资者积极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扬沃客理财,让越来越多人加入,姚女士就是其中一个。
“我都想死了,当时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记者见到姚女士时,她一脸憔悴,眼眶发红,她说就因为沃客,刚跟丈夫吵架,自己如今都无脸见亲友。姚女士介绍,她丈夫经营公司,自己居家照顾孩子,去年年底在美容院闲聊时,一名女子将她拉到沃客微信群,并作为姚女士的推荐人,让姚女士顺利在沃客平台投钱。
“我想既然宣称有那么高的回报,投进去肯定是好事,我也是希望她们能赚钱。” 姚女士询问得知“拉人头”有奖励,在自己前后投了100多万元后,也陆续向亲友推荐,包括她姐姐、闺蜜等。担心她们不信,姚女士便称自己亲眼看到谁赚了很多钱,买房又买车。听她那么说,亲友们都信了,纷纷投钱,她姐姐甚至把本来要开餐馆的20多万元投进去了。
姚女士说,沃客理财被查封后,虽然亲友顾及亲情也没怎么怪她,但她自己觉得很内疚,丈夫也因此责怪她。
骗己
宁可活在谎言里 不愿醒来
“父母投了十几万元,我怎么劝都不听,到现在都没醒悟,我一说沃客涉嫌传销被查封,他们就跟我急,说沃客是被‘黑’了。”在福州的唐女士向记者抱怨,其父母痴迷沃客,谁的话也听不进去,执意投了十几万元进去。沃客出事后,两老人每天看着微信群,期待有转机。
不止唐女士父母,在沃客微信群(出事后,该微信群更名为“天使生活交流群”),不少沃客理财会员自欺欺人,称“既然已经投资了,那就相信到底,打破头也要往前走,兴许有惊喜”。甚至有些人把责任推到警方头上,称是“公安部门乱搞才会这样,只要沃客没出事大家都能赚钱”。在微博上,只要是关于“沃客涉嫌传销”的消息,就有很多评论和谩骂。“他们或是宁愿活在谎言里,不愿醒来。”有群众描述这些人的心理。
金融人士
典型庞氏骗局 没有新下线就崩盘
熟悉行内门道的金融界人士指出,没有只涨不跌的生意,高回报宣传基本上是诱饵。类似这种金额传销项目,基本不产生实际效益,它沿袭了庞氏骗局“以新还旧”的核心,即利用新投资人的钱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奖励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假象。
而一旦没有新投资者进场,资金链断裂,项目就面临崩盘,投资人血本无归。大量投资者受蒙蔽,在于信息不对等,不知道自己属于“击鼓传花”的哪个环节,表象上一开始有收益,其实自己的本金早已成为他人分食的馅饼。
一名投资理财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正常的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才3%-4%,像这种收益有几倍甚至10倍的,肯定是假的。他提醒,投资首先要认清产品,承诺超高额回报的,十有八九是有问题;其次,投资前应该对投资的产品有深刻研究,“从别人那儿听说”而跟着投资是很危险的。如果听说谁投资了什么理财产品,至少要看对方的交易记录,何况有些非法项目的记录是可以伪造的。
律师说法
发展下线数量多 可能被追究刑责
投入的资金还能不能拿回来?近日,记者就此咨询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他表示,若只是单纯被骗的无辜投资者,最后警方会根据一定的比例返还部分资金,这类投资者可以向公安机关登记报备。因为这些款项可能已经被消耗了相当的一部分,公安机关根据冻结的赃款赃物的价值,受害人所涉及的金额有多少,按一定比例去返还。“要被认定确实为无辜被骗的人,同时要认定款项已经进入传销公司,手头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行。”张传江说。
张传江说,警方根据查明的事实,依照投资者在传销组织中的地位、作用来确定应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的参与者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而骨干分子、重要成员,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投资者同时也拉了很多下线,那就有可能变成胁从犯或从犯,也会被追究刑责,资金就会被查封。
心理专家
引导加上冷处理 帮助迷失的人觉醒
沃客理财涉嫌违法,但为何仍有人觉得该项目是被“黑”了,或把责任推到警方头上?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早报心理专家团成员古月表示,这些投资者呈现出来的是一种“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也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人质情结”,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他们刚开始是利益共同体,时间久了产生情感上的依赖,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第一是想收回本金,第二希望得到高额的回报,在这样的模式里,大家都心照不宣,各取所需。”古月说,当骗局被揭穿,希望也就破灭了,他们投入的金钱和情感付诸东流,这时他们就会不甘心,不情愿,基于这样的心理,可能表现愤怒、憎恨的情绪。愤怒的情绪需要有指向,正常情况,人们应该是对欺骗他们的人愤怒才对,但在“斯德哥尔摩的精神症候群”下,这些投资者反而会把情绪向外,即对拆穿骗局的人进行攻击。
如何让这些迷失的人觉醒?古月表示,亲人的引导是比较重要的,但要注意方式,最好是做一些冷处理,用安慰、正面的力量支持包容,不要过分批评指责。如果被严厉批评,基于一种保护的心理,就会产生逆反情绪,进而引发固执、反叛的心理,或产生自责愧疚的情绪。待情绪沉淀,理智和正确判断也会逐步回归。
警惕:“金融互助”为名 行传销之实
2015年11月,银监会等四部委就以“金融互助”名义投资获取高额收益模式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强调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晋江警方提醒:不仅组织、领导传销行为是违法犯罪,参加传销同样也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显不合理的“高收益、高回报”项目,投资者应擦亮眼睛,拒绝参与,以免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部委警示
“金融互助”迷惑性强
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的公告称,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
这类行为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 “XX金融互助理财”等。它们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发展迅速;有的打着“境外名人”旗号,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迷惑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隐蔽性强。此外还存在利诱性强的特点,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可获得奖励等。
银监会等呼吁,请广大公众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警方提醒
参加传销同样违法
晋江警方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打击传销力度不断加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由公开转入地下,由传统传销转向网络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消费返利”、“网络代理”、“网络培训”等旗号,大肆开展违法传销活动。国务院三令五申禁止传销活动,1998年4月颁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2005年8月发布施行《禁止传销条例》,全面禁止传销活动。
晋江警方提醒:不仅组织、领导传销行为是违法犯罪,参加传销同样也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沃客公司WK理财平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关闭,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高收益、高回报”项目,或以“拉人头”为主要返利方式的投资,不论其是否有“产品”,都极有可能是传销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因此,群众购买理财产品,应当到正规金融服务机构办理,不要因一时贪欲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如何判断
拉人头计酬
基本是传销行为
警方介绍,判断是不是传销,依据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如具备发展人员、组成层级网络、复式计酬三个特征,基本可以认定是传销行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七种传销类型
近年来,国内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大概有: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假慈善类”传销、“养老类”传销……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希望市民提高警惕!
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网络传销
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以“网络营销(直销)”、“循环消费”、“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口号吸引人,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旅游”传销
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而且“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
“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常以“连锁加盟”、“投资开发”等手段,或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直销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销企业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
“假慈善”传销
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养老”传销
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