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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不动产登记实务相关问题解答(二)

2016-07-25 22:22:2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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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有误的如何处理?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提交:1.不动产权属证书;2.证实登记有错误的材料;3.其他必要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提交:1.利害关系材料;2.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还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七、什么是异议登记?异议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异议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申请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首先,应该提交以下材料:(一)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二)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其次,异议登记申请人还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材料,逾期没有提交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失效后,异议登记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八、已异议登记的不动产能否办理过户?

异议登记并非权利登记,并不表征权利,它只是一项临时性的救济措施。因此,其效力主要是警示他人该物权存在产权不明的交易风险。异议登记之后,登记权利人并没有被剥夺或限制其权利,其仍然可以处分其财产,购房人也可以购买。但是因为有异议登记,所以购房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异议登记期间申请处分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该权利存在异议登记的情况,申请人申请继续办理的,在提供知悉异议登记存在并自担风险的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

九、个人房产被查封对权利人有何影响?

个人房产被依法查封的,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权利人对该房产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在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转移、抵押手续。

十、同一套房产被几个不同法院查封,查封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例如,甲房产被A法院查封,日期为2016年8月1日。查封期限为三年,B法院于8月5日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若查封期间,A法院未解除查封,B法院查封期间应该从2019年8月1日起算,而不是2016年8月5日。若A法院在查封期间解除查封的,B法院升序为首封法院,查封期间从A法院解封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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