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加快物流业发展实施方案 着力将泉州建成 中国快递示范城市 本报讯(记者 黄文珍)日前,福建省印发了加快物流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综合物流企业集团和物流服务品牌;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7.7%,成为支撑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兴主导产业。 “一通道、二枢纽、三中心” 在空间布局上,《方案》提出建设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一通道、二枢纽、三中心”物流空间格局。 其中“一通道”是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实现“海丝”与“陆丝”的无缝衔接,打造贯穿南北、衔接东西、辐射全国、面向世界的海峡西岸物流大通道。“二枢纽”是指推动区域物流协调发展,促进物流基础设施高效衔接,建设福(州)莆(田)宁(德)大都市区物流主枢纽和泉(州)厦(门)漳(州)大都市区物流主枢纽。 深化闽台冷链物流合作 针对冷链物体系建设问题,《方案》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化运单、温湿度记录系统、物联网等技术,实施全程温度监控。深化闽台冷链物流合作,鼓励省内冷链物流企业积极参加“两岸冷链物流技术与服务联盟”,推动更多城市列入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推进农村物流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车物调配平台开发、使用和推广,实现农产品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 同时加快发展电商物流,着力将泉州建设成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福州、厦门、三明建设成为区域性快递节点城市。推动福州、平潭、厦门两岸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鼓励传统货代、快递物流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完善四级物流运作设施 在物流设施建设方面,《方案》提出了完善四级物流运作设施,分别为物流节点城市、物流基地(园区)、分拨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其中对于物流节点城市,《方案》指出优化全国性、区域性、地区性三个层次的物流节点城市网络,继续提升厦门作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的重要作用,把福州、泉州建设成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成为自由港,莆田、漳州、龙岩、宁德、三明、南平建设成为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支持厦门、泉州建设全国一级快递物流园节点城市,福州、莆田建设全国二级快递物流园节点城市。形成支撑我国东南沿海物流区域和东部沿海物流通道的物流节点城市网络。同时依托物流节点城市,继续提升厦门作为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的重要作用,把福州、泉州建设成为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 建设全省统一通关一体化平台 《方案》明确提升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通关一体化公共平台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形成对接口岸监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服务企业的公共数据交换及通关服务的单一窗口。 强化用地保障,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物流项目,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免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此外,优化公共服务也是《方案》关注的重点,对生活必需品配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品配送、共同(集中)配送的车辆予以优先通行。在商业网点密集地区,规划设置公共装卸点、货物集散点和货场停靠区,批发市场、生鲜超市中心店要分别按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0.8个车位、1.5个车位的标准设置停车位。港口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辅助平台不再向企业收取运行维护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统一由所在地财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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