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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尾号“110”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要求“转账”即为诈骗

2016-09-02 10:28:2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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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诈骗,来电尾号“110”,市反诈骗中心提醒:

要求“转账” 即为诈骗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太猖狂了!近日又有多名群众接到冒充泉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诈骗电话。这一次,嫌疑人来电尾号居然是“110”!昨日,市反诈骗中心发布警示信息,提醒市民谨防受骗。

8月31日上午,多名群众向晋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案,称接到冒充泉州市公安局民警的尾号为“110”的诈骗电话。诈骗电话的内容相对一致,都是说事主涉嫌案件,需要到泉州市公安局接受调查,如不接受调查将被逮捕,之后要求事主汇款等等。经民警及时告知、处置,目前没有群众受骗!但是,不排除还有这样的诈骗电话骚扰市民。

市反诈骗中心民警指出,这类电信诈骗案件类型为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软件更改来电号码(来电有131782**110、153944**110、139059**110、130499**110等号码)假冒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诈骗,谎称市民涉及刑事案件要求配合调查,利用市民恐慌、紧张的心理,诱导市民落入诈骗圈套。

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不给骗子留任何机会。如有以下任一情形,便可判定为诈骗电话:1.犯罪分子使用改号软件,来电号码前面一般带有“+”号或“0”;2.犯罪分子会让你拨打114核实所谓公检法机关的官方电话;3.犯罪分子声称要保密,不能联系家人或任何关系人,需找宾馆或无人的地方接听电话;4.犯罪分子会传真或让你登录指定的网站查看有你名字和照片的通缉令;5.犯罪分子要你把钱转到所谓安全账号。

据介绍,公检法机关在侦办案件时,不会通过电话询问群众的存款账户、密码等隐私,如涉及案件需查询信息,必须出具工作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同时,民警不会通过电话指导如何转账、汇款,也不可能提供所谓“安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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