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社会力量追查失信人及其财产下落——
石狮法院打出治“赖”组合拳
东南网9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李芳)针对“老赖”难寻、执行难到位等问题,石狮法院自2015年5月起,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老赖”进行曝光,依靠社会力量追查“老赖”及其财产下落,打出一套治“赖”组合拳,成效明显。记者日前获悉,石狮法院自建立起失信惩戒体系以来,失信人的自动履行率逐年攀升,2015年为54.87%,今年1至8月这一数字高达69.02%,名列泉州市前茅。
“失信人自动履行,即执行案件立案后,经法院电话或是书面执行通知书督促执行后,自动到法院来缴交案款。”石狮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洪彦伟解释说,“如果再拖延,就将启动失信惩戒体系,列入黑名单,全面曝光,并限制相关权益。”
高调曝光,“老赖”躲不了
“魏昌福,男,1971年3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鼎市店下镇洋中村后岭23号,暂住地石狮市,公民身份号码……”这是石狮法院于今年8月17日发布的第一号悬赏执行公告,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查找其下落及其财产情况,悬赏金额为4.8万元。
据了解,在申请执行人石狮某布行与被执行人魏昌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认的义务,至今没有偿付申请执行人货款483536元及利息。“该案在审理阶段,魏昌福经合法传唤无故缺席,在执行阶段也一直下落不明,经查询其名下也无可以执行财产。”据承办法官介绍,8月15日,申请人石狮某布行依法向石狮法院提交悬赏执行申请书,申请对执行人魏昌福采取悬赏执行措施。
去年5月,《石狮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开始试行,目的在于曝光“老赖”,并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老赖”下落及其财产。而早在2014年,石狮法院就建立起失信惩戒体系,通过线上、线下两条路径,全方位公布“老赖”信息。目前,已将280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定期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上发布‘老赖’信息,并在本地电台使用方言插播‘老赖’名单。”洪彦伟介绍说,“同时借助官方网站、微信等自媒体进行传播,让全社会都知道‘老赖’叫什么,长什么样,家住哪里。”
在石狮法院门口,有一个巨大的LED屏幕,实时滚动播报“老赖”名单和信息。“这是设置在人流集中地的曝光平台,从市中心、法院一直延伸到街道、镇和社区。”洪彦伟说,此外,社区(村)法官还利用每周定期到社区(村)办公的机会,将“老赖”名单带到全市127个社区(村)发放,并在社区(村)公告栏张贴。
“我这就把欠款还了,请法官不要把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前,齐某带着申请执行人李某急匆匆来到石狮法院,要求法院不要把他列为“老赖”,否则生意做不成,连面子也没了。
2013年至2014年底,齐某在买卖关系中,欠着李某15万元,但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未予支付,于是李某向石狮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从判决生效到执行阶段,齐某没有按期履行,李某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规定,以一个月作为时间节点,对超过一个月未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并予以曝光。”洪彦伟介绍,齐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时,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偿还了欠款。
2015年以来,石狮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00余人,督促250人主动履行义务,金额达3500万余元。
频频出招,“老赖”赖不了
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老赖”绞尽脑汁,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
“‘老赖’总是天真地以为,银行没有存款就不用担心被法院执行,其实这种想法早就过时了。”洪彦伟说,石狮法院已经在存款以外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例如保险产品、个人公积金等财产。去年10月,涉及三宗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邱小凤,其投保的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现金价值181669.19元,被石狮法院成功执行,这在当时属于全省首例。
据了解,石狮法院针对“老赖”的惩治措施已增至20多项,包括子女无法就读私立学校、限制出境、扣押车辆等。
今年5月,石狮法院推出全国首个县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由24个职能部门按照《石狮市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方案》实施惩戒或解除惩戒。
依托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对24个联动单位实行“一单位、一账户”管理模式,自动记录所有联动单位登录系统查询和实施惩戒的情况,自动生成平台使用管理监督台账,并将部门配合情况纳入综治、绩效等考评体系。
数据显示,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平台运行2个多月以来,有39名被执行人受到联合惩戒后,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标的额达44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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