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统一服装,手举肩扛五颜六色的牌子,列队穿行大街小巷,边走边高喊着口号;一大早在店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列队“军训”,伴随着音响高呼口令;夜扮僵尸穿行闹市,惊吓路人……今年来,不少商家为了宣传营销,花样百出。尤其是节假日,更是轮番上阵,各显“神通”。随之而来的道路堵塞、噪音扰民等问题,也让不少市民饱受困扰。
街头营销乱象颇有愈演愈烈之势,到底是谁策划参与其中?他们又有怎样的利益关系?对于这种乱象,部门该如何约束?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乱象篇
记者走访发现,游街式广告宣传在泉州,特别是在县市区、乡镇很常见,广告的载体可谓五花八门。
敲锣打鼓绕街转 噪音刺耳
8月20日,中心市区泉秀街一家珠宝店开业,请人在店门口舞狮子,现场低音炮震天响,不仅周边住户备受其扰,就连路过的市民也不得不远远避开。
7月的一天,中心市区迎津街一家美容店开业,聘请了一支腰鼓队助阵宣传。队伍沿着迎津街到泉秀街绕了两圈,记者经过时耳朵被震得很难受。市民林先生有些抱怨,这些人走得慢,还专挑繁华路段绕行,道路畅通很受影响。
夜间扮僵尸游街 吓哭女子
“啊,快跑!好吓人。”6月11日晚8时许,安溪宝龙城市广场突然传来一阵骚动。只见一群人身穿清朝服饰,领队的是一名“道士”,他手里拿着一个铃铛,边走边摇。后面跟着的4个人,听到铃声后,整齐划一地向前跳。“啊,僵尸!”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刚好经过的林女士大惊失色,当场哭出了声。
“大晚上这样打扮吓人实在不应该。”有市民对此表示反感。一些胆大的市民则拿出手机拍了起来。见有人围观,这群“僵尸”便停了下来,还不时故意吓唬周围的人。很快,这群人开始招呼路人,表示可以免费跟他们合影,如果扫他们背上的二维码还有惊喜。
“原来是商家的街头营销,让人难以接受。”一些受访市民表示,商家的这个营销模式做得太过了。
“悬浮人”马路漂 惊呆路人
今年3月19日早上,一辆奇特的大巴出现在泉州市区街头,缓慢行驶,一名男子单手搭着大巴,“悬浮”在车窗外面。新奇的特技难得一见,不少市民和车主纷纷停留拍照转发,忘了前方车况,造成部分路段一时堵滞。
不少人微信朋友圈迅速被“巴士悬浮人”的照片刷屏,一时间市民议论纷纷。原来,这又是某商家博人眼球的街头营销。
店外“出操”声震天 占道添堵
每天上午9时,市区泉秀街一家美发店的员工就会鱼贯而出,在非机动车道上站好队形。“听口令,立正!”一名“教官”扯着嗓子嚷道。“耶!必胜”、“加油”员工们显得情绪高昂,一边回应,一边配之以夸张的动作。看着对方整齐划一的操练,一些路过的市民不好意思打扰,只能绕道。
家住附近的徐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商家出来“练操”时用的多数是动感音乐,他每天早晨都要经受高音喇叭的“折磨”,实在难受。
调查篇
这些为了宣传而不顾市民感受的营销手段,为何会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其背后都有哪些参与者,他们又有怎样的利益关系?
受聘兼职半天赚100元
近日,在中心市区湖心街有几名男子手举广告牌为商家游街宣传。记者了解到,这几名男子是受一家广告公司委托,轮流在车流、人流较为密集的市区繁华路段充当“人体广告牌”。
据参与宣传的小黄介绍,这是某商城促销的宣传广告,主要是想告知大家店铺优惠的信息。因为人举牌的方式能吸引市民的关注,宣传效果好,所以才选用。当记者询问这样用呼喊口号巡街的方式会不会影响到他人时,他表示自己是一名大学生,这只是跟同学们做的兼职,半天报酬100元,具体怎么宣传则是老板安排的。
小黄透露,不少参与这类活动的都是兼职,其中不少是学生,他们主要通过兼职QQ群或者求职网站获取信息。具体报酬方式不一样,有的按时间计算,有的按提成。简单的就游街,复杂的还要扫码,“依据扫码的难易程度进行提成,扫码流程越复杂挣的钱越多。”他举例说,有的商家只是给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拉粉丝,每拉一个粉丝他们就能提成1元。而如果需要用户用手机号注册,他们的提成则有4元—5元。一些金融公司要求用户填入姓名、手机、身份证号等具体信息,每单能提成20元左右。
记者在网上搜索,轻易就找到不少类似的兼职信息,薪酬基本在30元/小时—50元/小时。一名负责招聘的陈先生表示,只要留下相关个人信息,会被拉入一个微信群,如果有活自愿报名,薪酬视情而定。
抓住个别人爱看热闹的心理
“游街宣传虽然老套低端,但有一定的受众。”市区宝洲街一家家私城老板此前也做过几次这样的活动。他说,游街广告一般会在开业或促销时采用,简单、省钱。但生意稳定下来后,商家还是会优先考虑用报纸、电视等载体做广告,毕竟广告品质不同,受众的素质也不同。他表示,泉州中心市区并不是很大,人口密集,不管有什么动静,总有一些人爱围观打听。“选择做街头营销,就是抓住部分人爱看热闹的心理。”
为了省成本,很多商家甚至还会全员出动,让店员穿上统一定做的衣服就到街头宣传。当然也有一些商家为了省事,将宣传的事统一打包给广告公司。
专门公司负责“游街”炒作
在一位店主的指导下,记者在网上搜索“街头营销”的字眼,网页上就跳出了多家本地的文化传播公司。这些公司简介中都打出了“服务一条龙”的字眼,主要项目就有庆典活动、公关行销、文艺演出等。
记者拨通其中一家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可以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炒作需求。记者表示要做一些较为常见的“游街广告”,对方表示具体价格根据阵仗大小、人数多寡来确定;若客户还有服装、线路等其他要求,价格则需要面议。记者联系另外一家公司时,对方表示已经不接此类小单。
业内人士苏经理在东湖街经营一家广告公司,从业20年,也策划过不少类似的街头营销。他透露,市面上有很多广告公司专门为商家提供此类“游街”炒作的服务,从服装、道具到流程都是一条龙服务。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由于成本较低,加上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已经很小,多数广告公司已不愿接此类的单。
他表示,这种方式多是处于初级经营阶段的商家,为推销一些相对大众化的商品而采用。由于操作简单,如今不少商家也选择自己聘请一些兼职游街发传单。
管理篇
低端粗放的炒作方式,带来了噪音扰民、道路添堵等问题,给市民生活和城市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样的行为该由谁来规范呢?
街头宣传须申请备案
记者从市工商局法制科了解到,进行广告宣传的所属单位或个人应到工商部门备案、审核资质。另外,工商部门还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按照规定,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必须经由有资质的广告发布者到工商机关办理申请,否则就涉嫌违规发布。对于违规发布广告的街头营销,如调查属实,工商部门可立案查处。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等。
随机性强监管难
街头营销颇有愈演愈烈之势,对市民生活带来不好影响,但为何屡禁不止?记者调查了解到,街头营销宣传涉及工商、交警、城管、环保等部门,虽然各部门都可以对此类行为做出相应查处,但他们同时认为,对此监管难度较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部门工作人员坦言,商家的街头营销随机性很强,又存在多部门的职能交叉问题,监管上存在难度。如工商部门主要监管广告内容是否虚假、是否有违法内容;如果游街宣传影响城市交通,应由交警部门查处;如果影响了城市环境卫生,应该由城管、环保部门进行管理;如果产生噪音扰民的,应该有公安、环保等部门管理。
“如果商家或者个人违反以上规定,市民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培育表示,商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活动时,如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或非法集会、游行而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也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予以处罚。
建议篇
对于这类广告营销,除了部门加强监管,商家和业界又该如何自律,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商家应遵守城市公德
市民张女士表示,街道虽说是公共场所,商家也有权利进行营销活动,但前提是不能干扰交通和居民生活,也不能影响城市形象。一些低俗的广告宣传甚至挑战了社会的公德和底线,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她表示,文明的广告宣传,不仅是商家责任意识的体现,更是城市公德的一种体现。
市民李先生认为,对于那些扰民的街头营销,以及一些不文明甚至低俗的街头广告,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应该加以严管,这样才能有助于泉州文明城市的建设。
改善营销方式提升效果
资深传媒人士徐先生表示,不少宣传方式为了博眼球不断搞所谓的创新,却偏离了所要营销产品本身。
“创新宣传方式吸引人气的做法无可厚非,但是商家也不能为一己私利而影响他人。”他认为,任何寻求刺激的市场营销都应该因地制宜,并与营销主体有强关联性,在可控的范围内进行一些不低俗的营销,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否则,除了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外,并没有多好的宣传效应,有的反而还会带来负面影响。
广告有底线不能乱“创意”
“商家做广告是理所当然的,但要有一个底线,就是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华侨大学通识学院副教授肖北婴表示,低俗广告容易诱发青少年不良思想行为,干扰青少年正常的学习生活。
肖北婴表示,广告宣传应该弘扬优秀文化传统,抵制低俗营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作出共同努力,其中包括企业和商家在做商品广告时,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能随心所欲地搞所谓的“创意”。
(记者 张晓明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