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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28处问题路面已修复18处 期待长效治理路面破损

2016-10-21 11:13:08 黄晓蓉 柳小玲 王金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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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北峰街道招联路两处破损路面已修复

东南网10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黄晓蓉 柳小玲 王金淼 文/图)泉州中心市区街头巷尾,市民时不时都会遇到路面破损、坑洼、塌陷等情况,而这些问题路面,不少都是管线单位未经审批私自破路,然后修复质量不到位且缺乏监督造成的。

连日来,本报就这类问题路面,进行了广泛调查、采访,泉州市城管办也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项巡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截至昨日,就巡查发现与市民反映的28处未按要求修复的问题路面,已修复了18处,还有10处问题路面将在下周陆续修复完成。

问题路面及时整改是一方面,但广大市民更关心的是解决这一问题是否有长效机制。审批手续如何?上缴修复费用怎样?修复监管到位吗?出现问题如何惩处?部门管理机制是否合理?等等,这些都值得探讨。因为,这关系着老百姓的日常民生;因为,这关乎着一个城市的脸面。

就此,今天上午,本报海都直通车聚焦“城市道路破路修复质量不到位问题”为主题的座谈会,邀请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丰泽区、鲤城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海滨街道办事处、新门社区、泉州市自来水公司等代表及政协委员,一同进行探讨。

【回音壁】

28处问题路面,目前已修复18处

“北峰街道招联路段,自来水管裸露,工程队来修了。”昨日上午9时许,许先生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说,很感谢海都报帮忙协调,四五年的问题路面终于有人来处理了。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回访丰泽街道东霞街新华电脑店前、北峰街道百亿汽车保养车间前、城东街道泉州北渠城东管理站前等4处问题路面,都整改完成。路面浇筑与原本的道路齐平,现场设警戒线提示。泉州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工程队员早上8点就带着专业工具前往作业,4处同时开工,已按要求修复完成。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回访,在丰泽街道东涂街丰泽小区后面路面破损问题看到,此前的坑坑洼洼的破损路面,泉州电业局已进场修复整改。而丰田街欧宝汽车美容对面一处路面破损,施工人员正在施工开挖破损路面,昨日傍晚就已完成修复。津淮街东南医药前,因门店乱开挖接管线进入市政雨水篦,路面恢复质量不到位,导致路面破损,昨日,丰泽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完成修复。

东祥街日日缘茗茶右侧10米位置的路面问题,目前,已明确其责任单位为东海街道办事处,街道已让社区进行整改。南淮路丰盛假日城堡前,因属正常路面破损,将由所管养的街道、社区。

此前,泉州市城管办组织巡查发现与市民反映的,共有28处未按要求修复的问题路面,共涉及9个责任单位。连日来,本报连续追踪报道、推动。截至昨日,共修复问题路面18处,还有10处问题路面将在下周陆续修复完成。

【现有机制】

审批程序:资料由7项减至2项,流程最少要2个工作日

针对部分管线单位反映,申请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手续过于繁杂,昨日,海都记者走访泉州市、区两级市政部门分别开设的审批窗口发现,近年来,为方便管线单位及个人申请,办理的审批手续已相对简化。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挖掘道路需上交的申报资料已由7项转为2项,申请破路50米或200平方米以下的,只需提供申请表和设计图或设计平面示意图即可。整个审批办理流程按规定是7个工作日,但他们一般在2~3个工作日即可走完流程,并通知对方审批成功。

此外,如自来水抢修,可以先抢修施工,然后24小时之内到辖区公用局补办审批手续。

收费标准: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最低收费524.17元/㎡

泉州市市政公用局审批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部分的收费,根据《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2015年版),道路使用年限按照收费基价2~6倍计费。“道路新建年限越短,收费系数越高。”比如,道路使用1年内(含一年),水泥路面按3倍收,新建5年以上、改扩建3年以上,则按1倍收取。

记者从上述规定的附件表格查对得知,这一收费标准分为拆除工程、修复部分、加宽修复部分、排水部分等4块。以修复部分为例,最低的收费标准是524.17元/㎡。其中,表格规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具体收费如下:20cm以下(含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524.17元/㎡;22cm水泥混凝土路面,556.71元/㎡;24cm水泥混凝土路面,597.25元/㎡;28cm水泥混凝土路面,631.34元/㎡。

此外,工作人员说,市政公用局每年都会通知各管线单位上报下一年度挖掘计划,有了这份挖掘计划,市政在新建道路时,会统一通知各单位一起施工,这样可以避免市政道路建成后,各管线单位再次破路,“统一施工不用申请破路,也不用缴交修复费”。

处罚机制:未审批破路,分6个档处罚,最高罚款2万元

昨日,海都记者还从泉州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执法人员一旦发现破路施工行为,会立即到场核实是否审批,已经审批,将按审批内容规范,要求设置围挡,并跟踪监督,督促恢复到位。若未审批,将责令停工,调查取证,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泉州市行政执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处罚方面,按“轻微、较轻、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六个档次进行罚款,例如,挖掘面积3平方米以下的属轻微,处500元罚款、挖掘面积30平方米以上的属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10000元~2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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