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自己就是一个打工的,老板叫干啥就干啥,污染环境也是老板的责任,这样的观念,得改改啦。海都记者从鲤城区环保局获悉,该区第一个因为污染环境罪的员工,被判刑9个月。 据泉州市环保局统计,今年来全市共有26起污染环境的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涉案人员除了老板,还有员工和房东,鲤城区的这一案件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重金属污染 员工同时被判刑 鲤城区环保局局长杨亚义介绍,今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在常泰街道的盛皇工程机械配件厂,逮了现行:偷偷进行小电镀,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排厂区外的水沟。 执法人员在车间排水口、车间外排水沟、厂区外排水沟的荒草地取样,检测结果发现,三处废水中的镍浓度分别为289mg/L、128mg/L、241mg/L,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总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289倍、128倍、241倍,严重污染环境。 在固定证据后,鲤城区环保局将该案移送鲤城区公安分局。经审判,该公司老板蒋某获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万元;公司员工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 根据调查,老板蒋某经营配件厂多年,生产螺丝钉、螺帽、机械配件等产品,电镀这道工序都是给别人做的,今年6月份起决定自己做,省下一些成本;员工王某是个“土师傅”,原来在其他公司见过电镀,知道怎么做。双方一拍即合,搞起了小电镀。结果很快就因为污水黑、臭问题,被举报了。“王某文化水平不高,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他以为出事也是抓老板。”执法人员介绍,检测结果出来后,王某才知道利害关系,但为时已晚。 给老板打工 先了解有无违法 “污染环境的案件,查处力度会越来越严格。不管是租房子的,还是打工的,对于老板的行为,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泉州市环保局法规科相关人士介绍,今年来,全市共移送了26起案件给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责;已经判决的案件中,除了鲤城区这一起,晋江市也有一个工人被判刑。 “老板叫干啥就干啥,有没有污染环境,我不知道”,这样的托词,该人士分析,肯定是没有效果的,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生产工艺是有技术要求的,说不懂站不住脚;第二,原料采购和使用,工人也要知道性质和影响,不可能不懂。 此外,租房子给污染环境的企业,房东能说不知情吗?该人士分析,这个同样没有效果:第一,租房子首先要明确用途,如果涉及工业生产,需要加装设备等,都要告知房东;第二,通过老板、工人和周边邻居,可以查证房东有没有来过,可以不懂工艺,但污染却是一眼就看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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