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拍案说法 > 正文

泉州洛江:非法收集400万条公民信息 让他俩敛财3万元

2016-10-27 10:46:3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洛江警方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案情

百万条公民信息 让他俩敛财3万元

早报讯 (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陈海军)5人团伙为赚黑心钱竟生产假药、两男女合伙贩卖400万条公民信息。昨日上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该局近期侦破的几起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犯罪案件相关案情。

自行购买中药磨粉

号称108年万应散

不久前,有人在洛江区尚东国际非法贩卖一种名为“林氏108年和血万应散”的假药。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侦查,2016年3月10日上午专案组开展收网统一行动,在洛江区尚东国际B栋5楼福建嘉福立体车库有限公司当场抓获林某堂、林某晖、王某文、黄某红等4名犯罪嫌疑人,并现场查获大量药粉以及大量外包装贴有“林氏108年和血万应散”的小玻璃瓶。随后,漏网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芳也被抓捕归案。经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认定,现场查获的“林氏108年和血万应散”产品为假药。

经查,2015年,犯罪嫌疑人郭某芳伙同林某堂等人,在药材市场购买中药金银花、葛根等加工磨成粉后,自行包装成 “林氏108年和血万应散”,并对外宣称该药可治疗痛风等疾病,夸大功效,欺骗患者。该假药随后被销往福建省内各地及省外的山东、北京、内蒙古等全国各地,涉案金额达120余万元。

目前,5名涉案人员已被洛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移送起诉。

独自盗窃32起

摔伤右腿露马脚

2016年5月份以来,洛江区河市镇霞溪村等地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洛江公安分局专案组民警经调查走访受害人,并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确定案发时间段内一名年轻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监控视频,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从二楼摔落右脚受伤后逃离现场。于是对辖区医院右脚受伤的人进行摸排,并结合监控录像进行比对,最终确定嫌疑人身份。日前,专案组将正在洛江区万鸿医院疗伤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明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明如实供述其自2016年5月份以来,多次流窜至洛江区河市镇和台商投资区洛阳镇入室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共计作案32起。经采集犯罪嫌疑人吴某明指纹信息与案发现场采集的指纹入库比对,目前已经成功比中犯罪嫌疑人吴某明作案15起的犯罪事实。

通过QQ、微信

非法收集400万条公民信息

日前,洛江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有两名嫌疑人涉嫌出卖公民个人信息,且涉案信息巨大。

经侦查,办案民警在洛江区马甲镇溪林村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约(男,26岁,洛江区马甲镇人)、苏某琴(女,27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约、苏某琴二人如实供述了其自2016年春节前后以来,通过QQ、微信等工具收集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QQ、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交易。截至2016年9月份,林某约、苏某琴在互联网上非法持有公民个人信息400余万条,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并从中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约、苏某琴因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洛江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