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辖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进一步加大春节、元宵期间“禁炮”工作力度,巩固“禁炮”工作成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及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泉州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2月21日,在中心市区(即鲤城区、丰泽区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开展为期40天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1月27日8时至28日24时,2月11日8时至12日24时为集中统一行动时间,公安机关将开展全天候巡查,并与安监、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查堵烟花爆竹源头,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理,震慑违法人员。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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