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一个停车场竟两种收费标准 遇违规可投诉

2017-02-16 08:11:5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一个停车场竟有两种收费标准 物价局:遇违规可投诉

红衣女子正在收费

本报讯 (记者 黄枫 文/图)近日,市民吴先生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称,泉州市区东泽路儿童医院东门对面的临时停车场,收费人员没有身着统一服装,而且没有按照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来收费,存在违规收费现象。记者就此进行走访,发现这个停车场两个收费人员的收费标准居然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反映 停车三天被多收 报警求助才解决

前段时间,市民吴先生带着孩子到儿童医院看病。到达医院已是晚上10点左右,他便将车停在医院东门对面的一处临时停车场,被现场收费人员收取5元停车费。拿到发票时,他看到上面的日期竟然是2012年10月,其中一个红色的印章已经严重褪色,仅依稀看到“闽泉州市”几个字。

第三天清晨,吴先生到停车场取车准备离开,收费人员再次上前,要求他补交30元停车费,理由是他的车停了3天,必须加收钱。吴先生表示,按次收费就算是过夜,总共也才需要20元,为何要多交10元。最后,他选择报警处理。等到民警过来,收费人员才表示不再加收费用。

吴先生表示,他自己多留了个心眼,很多不清楚停车收费标准的人,最后就被坑了。

停车场标志牌上的价格不见了

走访 现场两个收费员 采用两种标准

14日上午11点多,记者驱车来到吴先生所说的停车场。停好车后,一位中年女子便上来收取停车费。记者询问为何该处要收取停车费用,“这一带的停车位都需要交停车费,有人管理的。”该女子说。当记者再次询问费用是由哪个公司收取的时,女子显得有些不耐烦,“这边停车位都被人承包了,反正停车费必须得交。”她接着说,4个小时内5元,超过4个小时需要加收费用。交钱后,女子给了记者一张泉州市畅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顺公司)的发票,日期是2016年9月,与吴先生所拿的发票不一样。

记者下车查看,发现这些临时停车位大概有20个,周边并无计时设备。在停车位旁的墙上,贴了一张临时场地停车场的标志,上面写着“停车每次 元”,中间的费用被擦掉了,但隐约可以看到是“5”。

在停车场的另一侧,记者发现也有一名男子在收费。他和中年女子并没有身着统一服饰,只是都拿了个小包。该男子表示,这些临时停车位是有人承包的,中年女子收费的地方和他是一起的。他还说,停车3小时免费,超过3小时20分钟收5元,这与中年女子的收费标准颇有出入。

畅顺公司 不归公司管理 所涉发票已使用过

那么,该停车场是否由畅顺公司管理呢?记者联系了畅顺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董先生,他表示,将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确认。

经过畅顺公司的工作人员谢先生确认,该临时停车场并不属于畅顺公司管理,收费人员提供的畅顺公司的发票已于今年1月在太平洋花苑停车点开出过。至于票据怎么会到该停车场收费人员的手中,他也不很清楚。

医院 承包商称已审批 公示牌未及时改

记者了解到,该处临时停车场是由泉州市儿童医院承包给停车管理公司的。据泉州市儿童医院相关负责人魏先生介绍,接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他便向承包停车场的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承包停车场的公司负责人称,该处停车场已经通过物价局审批,采用计时收费的方式收费,之前张贴的按次收费的公示牌还未来得及更改,才会出现市民的错误理解。对于发现的问题,承包商将及时整改。

物价局 收费有标准 违规可投诉

记者从物价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参照《泉州市中心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执行。露天停车场按计时收费,停放2小时(包含2小时)每辆次2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按次收费为一次4元,隔夜加倍。市民如果在停车过程中碰到多收费乱收费的情况,可拨打12358投诉。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士表示,如果采用计时收费标准,必须要有计时设备。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