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过得好”的梦想港湾、事业港湾、生活港湾
泉州市全面启动实施人才“港湾计划”
作为实体产业聚集、文化底蕴深厚、先行先试优势明显的泉州,勇当建设“新福建”领头羊靠什么?人才!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提出人才工作要坚持“两个规律”(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两个主体”(用人主体、人才主体)、深化“两个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形成系统高效、开放共享的人才成长生态链。
《意见》从创新人才管理体制以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机制6个方面提出27条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以集聚实体产业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制度体系。矢志将泉州打造成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过得好”的梦想港湾、事业港湾、生活港湾。
突出以人才为中心
《意见》强调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成长的要素保障,让人才在推进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与泉州共成长,实现自身价值,增强获得感。尊重人才的市场价值取向,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环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试行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支持企业对科研、管理等骨干人才实施股权期权激励,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向创新团队或个人倾斜。鼓励和资助各类人才参加学术交流、进修培训。支持各行业人才参加所属领域省级以上荣誉奖项评选。建立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对有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授予泉州建设功勋荣誉称号。
围绕创造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环境,《意见》提出整合相关部门人才服务职能,构建“一站式”受理、办结、答复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乃至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全方位服务。住房方面,对在泉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助或免租人才周转房乃至无偿赠送住房。人才子女就学方面,开辟“特殊通道”,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接受优质教育。人才配偶就业方面,由有关职能部门推荐解决就业。医疗保健方面,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免费健康体检,对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给予享受一、二级医疗保健待遇。
激发用人主体活力
《意见》提出改革编制和岗位管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实行备案制管理;在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试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专编专用管理办法;建立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编制周转池制度;允许在专业性较强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意见》强调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探索专家举荐人才制度,健全以用人主体的评价为主导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改进人才引进方式,发挥各类引才平台和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常态化开展引才引智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开展职称自主评聘试点。
更加精准培养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意见》强调坚持创新驱动振兴实体经济,提出实施实体产业人才“领跑工程”,着力培养领跑实体产业转型升级、改革突围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落实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推动企业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突出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打造企业大学、继续教育基地、产学研载体等人才培养平台;加快设立泉州金融研究院,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大力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提出实施技能人才“支撑工程”,推行企校“双主体”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抓好产业技工培养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开展“泉州工匠”评选,组建技能人才协会,加快培养支撑泉州制造、泉州创造的技能人才队伍。立足补齐城市软环境“短板”,提出实施社会事业人才“保障工程”,抓好教育、医疗卫生、城市规划建设、媒体网络、社会工作等人才队伍培养,重点实施“桐江学者奖励计划”、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卫生人才“百千万”培养工程等。致力发挥千年古城、海丝起点、东亚文化之都的特色优势,提出实施特色文化人才“传承工程”,做好南音、梨园、高甲、木偶、瓷雕、石雕、木雕等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发扬,通过培育文化名家、工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资助传习活动、扩大对外交流等有效做法,培养一批具有浓郁泉州特色的文化人才。
《意见》同时强调坚持专业群和产业群对接,推动本地高校、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进行专业学科设置,鼓励产教深度融合,建设一批服务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群和高水平产教基地。
形成人才成长与产业发展互为推动力
《意见》指出立足实业兴市,突出政策叠加扶持,构筑“产业集聚人才、人才引领产业”的发展格局,重点引进1000名以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100个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推动人才工作由“服务支撑产业”向“引领产业发展”升级。引才方面,针对优势产业(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主导产业(石油化工、机械装备、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有的放矢地引才聚才。对近三年内引进的人才、团队,市、县两级叠加给予专项补助和经费支持。对引进到泉州三年以上且拥有持续创新成果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一事一议”追加支持。支持引进人才(团队)申报中央、省级人才项目。聚才方面,立足“人才价值实现”, 鼓励建立以“用”为导向的产学研结合机制,推进“十百千”大院大所计划(建设10个以上“国字号”创新平台,100家公共技术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1000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院士、专家、博士后等工作站建设,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构建市场要素齐全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推动人才创新成果加速转化;立足汇聚泉州产业发展需要的前沿性高端智力资源,着力打造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有效嫁接源头创新,从根本上突破人才技术积累不足的瓶颈问题,支撑引领泉州产业转型发展。
□通讯员谢松根 记者吴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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