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约定50年产权 业主领证发现少了10年 该小区北区楼房产权证上的年限比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减少了10年 核心提示 近日,南安水头海联创业园滨海御景城一些业主向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该小区北区的几栋楼房购房合同上明确约定产权年限为50年,有部分业主办下来的不动产权证却只有40年。13日,记者就此问题走访了业主、开发商和主管部门,对产权少10年的原因一探究竟。 □ 记者 陈灵 谢宜萱 文/图 业主 地块变为商业用地 产权“缩水”10年 13日,记者在滨海御景城售楼部见到了10多位业主。南安水头的洪先生2015年12月以每平方米5000多元的价格买下了该楼盘北区的一套挑高复式房,“这个楼盘比周围的楼盘每平方米要贵1000多元,贵就贵在它有50年产权,其他楼盘只有40年产权。”他向记者展示了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明确指出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为“2012年4月9日至2062年4月9日”。办理交房手续时,业主们也按要求交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应税收。 去年12月,12号楼吕先生的不动产权证最先办了下来。没想到的是,证上的产权年限为“2012年4月9日至2052年4月9日”,比合同约定的整整少了10年。他便将不动产权证拍下来发到业主群里,大家一下慌了神。他们向开发商反映该问题后,开发商回复称会协调解决此事。 洪先生说,北区有11号、12号、13号、15号楼,共近500户业主。“不只是使用年限缩短10年的问题,现在大家是按居民生活用电交纳电费的,如果不动产权证确认该地块是商业用地,大家还担心以后是否会按商业用电收取电费,商业用电的收费标准要比居民生活用电高出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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