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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师:错过南洋弘法,成就闽南因缘
2017-04-07 11:52:3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弘一大师其实曾数次想要下南洋弘法,却皆失之因缘。这一切又是怎样的阴差阳错呢?

弘一大师在韩偓墓道前留影(资料图)

难如愿

烽火阻路

众所周知,弘一大师年轻时便已多才多艺,在诗文、书画、音乐、金石等方面,莫不精工。但在出家后,他严持戒律,许多爱好尽多舍弃,惟有书法一项予以保留,且每次书写都是佛典成语,因为他想借此来弘扬佛法,让观者在体验书法美感的同时,也能领受佛法的潜移默化。弘一认为僧界不振之因在于不知戒律,故在闽南时,“深研律藏以弘传之”。

1933年10月,性愿法师为探讨青少年僧侣的教育问题,而向弘一去函征询。弘一复函称:“(教育对象)应分三级。丙级:年不满二十岁者,以学劝善及阐明因果报应之书力主,兼学净土宗大意,大约二年学毕;乙级:二十岁以上者,以学律为主,兼学浅近易解之经论,大约三年学毕;甲级:以学经论为主,兼学精微之教义,大约三年学毕。”(弘一《致性愿法师信》)

1934年,弘一再次来闽南佛学院讲学和整顿学风,后认为机缘未熟,主张学院要从头办起。他取《易经》“蒙以养正”之义,创办佛教“养正院”,并亲自草拟章程,选定教材,推荐师资,还抱病作了《青年佛教徒应注意的四项》的讲演,勉励学僧要惜福、习劳、持戒、自尊。养正院根据弘一大师的指导,始终把佛学教育放在首位,以世学的文史为辅。(何绵山《弘一大师在福建》)

弘一大师一生除了专注培育律学人才外,还应各处邀请,前去讲律,如1934年在泉州草庵讲《含注戒本》,1935年在泉州承天寺戒期中讲《律学要略》,1937年应青岛湛山寺邀请,讲律学大意,等等。被人们遗忘有800多年之久的南山律,经过大师的弘扬,引起了海内外教界的重视。

1937年春季,性愿法师自泉州承天寺移居厦门南普陀履行方丈职务,并主持闽南佛学院与佛教养正院院务。9月,他接受新加坡龙山寺住持瑞等上人委托,函请弘一法师赴新加坡弘扬佛法,推行佛化教育。

对于新加坡佛教之邀请,弘一大师初时是欣然应允的。担心沟通不畅他还潜心复习英语,为赴狮城做准备。但在抗日战争爆发后,时局越来越紧张,狮城之旅终因局势混乱而未克行。弘一为此复信云:“南游之事,今非其时,须待时局平定,然后再斟酌也。”(弘一《致性愿法师信》)大师由此错过了前往新加坡弘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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