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米,永春县石鼓镇的果农王某从家走到石鼓镇人民法庭不过三五分钟,他要去告未及时结清芦柑货款的晋江批发商小张。20分钟,带上身份证及合同,经材料初步审核,一起诉讼便已立案。本需奔波到被告小张所在地立案的王某直呼想不到:“没想到现在打官司这么方便。” 从异地往返受累到家门口快速受理,这得益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核心理念,于2015年1月在全市推行的全国首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今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工作报告,其中就提到,“福建泉州法院推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实地或通过网络完成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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