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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启动食品安全6大专项行动 定点屠宰场须派驻兽医

2017-06-22 08:37:50 徐锡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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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舌尖上的安全”,事关最大的民生。为整治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经市政府同意,《泉州市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执行,提出6大专项行动,从6月20日进入集中行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今年9月底前,按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组织力量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拉网式检查工作,开展集中治理整顿,做到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

海都记者了解到,6大专项行动包括非法销售病死畜禽、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小餐饮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隐患、菜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确保行动成效,方案明确,各县(市、区)要将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对部门和下级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坚决查处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病死畜禽】

所有定点屠宰场 必须派驻官方兽医

方案明确要求,所有定点屠宰场(点),必须按要求派驻官方兽医,严把入场查证验物关,严禁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未佩戴免疫标志的畜禽入场屠宰;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以及“隔山开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检疫不合格的畜禽、畜禽产品,要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不宰杀、不销售、不运输、不食用及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防止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农药使用】

建立实名制 实现购销用流向可追溯

对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将实行更加严格的实名制度,包括规范可追溯以及事后惩处两方面。

方案要求,农业部门要落实农药入市经销备案审核制度,统一经营登记,建立和完善农药经营诚信档案、购销台账制度、实名购销制度,实现农药购、销、用流向可追溯;加强平台巡查和现场稽查,及时调查处理农药购销异常情况,强化农药流通动态监控;对高剧毒农药,实行一瓶一码、实名购买、全程追溯。

【水产品】

严禁违规使用抗生素 100%查处

渔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产地水产品禁用药物风险隐患排查,全市完成水产品样品药残抽样检测不少于200批次。开展海水贝类卫生风险监测样品不少于40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行为的,做到100%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公安部门进行刑事查处。

在市场水产品抽检方面,严厉查处水产品销售中违规使用抗生素及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渔(兽)药及化合物等行为,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包括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实体店、冷冻库等,发现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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