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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上半年消费投诉同比降低10% 商品房类消费投诉比增80%

2017-07-27 08:10:01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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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苏晓晖 邵淑桢)2017年上半年,泉州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案件46329件,受理总量同比基本持平。其中,各类咨询38953件;投诉6394件,截至7月10日,已办结6145件,办结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251.20万元;举报982件,已办结939件,办结率为96%。

从三种受理类型上看,投诉总量同比减少754件,降幅10%;咨询同比增加646件,增幅1%;举报总量比去年减少144件,减幅12%。

投诉情况方面,上半年,商品类消费投诉4060件,占投诉总量的63%;服务类投诉2296件,占投诉总量的35%。

从投诉热点情况看,上半年,投诉较多的问题主要为合同、售后服务、质量和广告宣传等问题,投诉的商品类别为服装鞋帽类、电信服务类和交通工具类。其中,电信服务类中的移动电话服务类消费投诉数量排名第一,投诉内容主要是被强制开通收费业务及计费不明等;交通工具类的汽车及其零部件类消费投诉排名第二,内容主要为汽车合同约定和质量方面的投诉;排名第三的是鞋类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广告宣传用语和产品质量方面问题。

此外,上半年增幅较大的投诉类别为商品房类的消费投诉,同比增加了80%。据悉,商品房类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为购房合同及房屋质量方面的消费纠纷。

从咨询内容的性质看,消费者来电咨询的内容以售后服务、合同、质量和价格方面居多。

举报情况方面,上半年,泉州市商品类举报697件,占举报案件总量的71%,同比减少11%;服务类举报284件,占举报案件总量的29%,同比减少17%。

举报主要集中在服装鞋帽类、餐饮和住宿服务类以及食品类。服装鞋帽类的举报内容主要是对商家的广告宣传用语方面举报;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的举报内容主要是举报商家无照经营;食品类举报内容主要仍然是在商家虚假广告宣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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