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于2014年启动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泉州市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的意见》,结合改造实践,围绕“改什么”和“怎么改”,对原有政策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意见》明确,将濒临倒塌的石结构房屋和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为“一户一宅”的石结构房屋纳入“危紧房”先行改造,并把目前仍居住在石结构房屋内,又确无能力实施改造的低收入群体作为今后石改的重中之重,叠加使用各级各类资金和政策,加大帮扶力度。[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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