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细化四大业态发展方向 根据《方案》,扶持鼓励经营项目5项,包括销售泉州特色文化创意商品,依法经营的实体书店,从事地方特色小吃,古城特色产品的零售经营,泉州文化传承人、手工艺人开馆授艺等。 倡导鼓励经营项目9项,包括特色服饰的加工、制作、经营,地方特色产品、工艺品的零售经营和DIY体验,旅行社散客接待、旅游咨询服务、景区门票销售,茶具及配套零售,民俗宗教用品、素食经营零售,文具、邮品、明信片,休闲饮品店,老字号传统名中药,民宿、家庭式旅馆。 不鼓励经营项目4项,包括现代服饰、床上用品制作销售,化妆品,酒吧、酒店,珠宝、玉石、玉器、蜜蜡、琥珀、玉饰品等。 不倡导经营项目15项,包括明火烧烤,歌舞厅,网吧,电子玩具,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游戏厅,现代家具,洗涤、蜡染加工,桑拿按摩、美容美发、美甲、文身制作,现代建筑材料,婚介所,与西街传统商业文化和风貌不符的经营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和销售的商品等。 部门 适时开展联合执法 根据《方案》,各部门将通力合作,做好解释、劝导、宣传等工作,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力促西街业态管理达到新水准。 工商部门优先考虑扶持符合旅游市场发展需求的经营项目,加强西街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积极引导老字号注册商标,加强老字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质监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西街查处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街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特别是食品类旅游伴手礼、地方特色小吃等重点对象的 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商务部门鼓励和支持西街老字号商户的经营,支持老字号传承和创新传统技艺,加强对老字号商铺的引导规范。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鼓励扶持地方书店、旅游文创产品等的经营;组织、协调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西街的传承、展示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西街店铺户外广告牌、占道经营等的管理;做好沿街市容市貌的维护整治。 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西街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和指导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定期对经营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旅游部门加强引导泉州旅游文创产品、泉州伴手礼的研发、生产、销售、推广;将西街纳入泉州市旅游线路予以推广;进一步规范西街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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