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晖 绘) 本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卢玉婷)如今,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家有二孩的家庭越来越多,但也有家庭因为“要不要生二孩”的问题产生矛盾,夫妻双方甚至因此对簿公堂。妻子阿蓉(化名)不愿意生二孩,丈夫阿阳(化名)以双方感情出问题等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他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案情 离婚理由很特别 妻子不愿生二孩 今年年初,丰泽法院受理了一起特别的离婚案件,阿阳是原告,他表示要跟妻子离婚。法院依法给予立案。 阿阳的诉状,令人吃一惊。他的离婚理由是:除了跟妻子感情不好,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外,还有儿子小越(化名)患疾病,导致血脉无法延续,可妻子却不愿意生二孩。 因此,阿阳要求与妻子离婚,儿子小越由他抚养,妻子每个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妻子 高龄且动过手术 不太适宜生二孩 “不同意离婚。”开庭时,阿蓉表示。 阿蓉说,孩子本来好好的,不知为何突然患上了疾病。为了孩子的事情,她确实和丈夫发生过争吵,吵架过程中,自己也确实砸过东西,拿刀吓唬了下,但丈夫也动手了。虽然自己不在泉州市区上班,但她一有空就经常回来照顾家庭,照顾孩子。 实际上,阿蓉不愿意生二孩,也有她的客观因素。她今年已经40多岁,在医学上属高龄产妇。此外,她自身还患过较重的疾病,两年前还动过手术,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另外,阿蓉觉得,双方的经济条件也一般,家里的老人也都年老,假设生了二孩,经济压力就更大了,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基于这些原因,阿蓉认为,生二孩根本不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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