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果汁“包治百病”会销活动现场被查
执法部门敦促退款,帮受害老年人追回二十多万
东南网8月14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谢艳 通讯员 方绍鹏)10日上午10时许,石狮市某酒店一宴会厅内,一群老年消费者拎着一盒盒此前被忽悠购买的果汁,从经营者手中退还了五千、两万不等的消费款。当天,湖滨市场监督管理所突击执法,依法调查在这里举办的“会销”活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二十多万元。
果汁也能“治疗疾病”?
虚假宣传当场被叫停
8月9日16:21,湖滨市场监管所接群众举报称,子芳路一酒店内有人向老年人推销产品。16:30,执法人员赶到酒店时,除几名自称贸易公司的工作人员外,并未发现有消费者在场。但执法人员没有就此放弃,本着认真对待每一起举报的态度,主动联系举报人,并向场所出租方进行了解,打听到第二天上午还有一场产品推销活动在这里举办。
10日上午,当执法人员再度赶往酒店时,只见一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所谓的“健康宣讲”,六十多位老人正在台下认真听课。执法人员立即叫停了活动。原来,经营者正在向老年人推销一款名为“××果汁”的饮品,一份礼盒内含有10小盒共100瓶,零售价格5000元。现场未发现任何有关产品信息的课件或资料,仅在现场的电脑里,调取出经营者曾通过部分网站查找果汁宣传资料的记录。这些网站均宣称,这一果汁不仅可以“调理细胞功能”“提高免疫力”,还有消炎、止痛、抗癌、提神等多种功效,可以帮助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血管硬化等病。
“事实上,经营者推销的饮品属于普通食品,根本没有保健作用,更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将食品吹嘘成‘包治百病’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现场,执法人员向在座的老年消费者科普,并提醒现场的中老年人要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和财产损失。
少则五千 多则数万
多数消费者当场拿回退款
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现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消费者之前均购买了经营者推销的果汁,花费少则五千,多则数万。经执法人员耐心讲解,大部分消费者均表示要退货。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经营者当场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办理过程中,一名消费者却犯了难:自己购买的多份产品都放置在家,若是回家中取产品再过来,经营者跑了怎么办?了解到该情况的执法人员一边控制现场,一边安排人员陪同消费者快速返回家中,将5份产品带至现场办理退货。
另一位市民则告诉记者,老伴此前曾多次参加该公司举办的活动,所幸没有被“忽悠”。不过,老伴的朋友曾为了购买该产品,找老伴借钱。这位市民希望借此提醒更多的老年朋友,擦亮眼睛,别让自己的“养老钱”落入不法分子的口袋。
据统计,仅一上午的退款高达二十多万元,多名受害老年人家属赶到现场,对执法人员的帮助表示感谢。
“会销”不可轻信
消费者可搜集证据举报
取证难,是目前查处“会销”的一大难题。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经营者往往都有一套规避查处的运作方式。一方面,在推销商品时夸大商品的疗效和使用效果,以口头宣传为主,没有更多的文字宣传资料和视频;对售出的产品,也只在收据上简单填写了产品名称、份数以及办公固定电话,对产品价格、公司地址等关键信息则只字未提,这不仅给消费者后续维权带来不便,同时也增加了执法部门的取证难度。
另一方面,还有一些老年人对会销的态度也让执法者尴尬。部分老人对会销人员极为信任,对子女甚至执法人员的劝阻非常反感,在监管部门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执法时,并不愿意配合调查取证。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根据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属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将面临至少20万元的罚款。
而针对宾馆、酒店等单位,监管部门要求,出租场所给他人用于举办会议或讲座进行促销的,要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不得允许租赁方在会议场地非法宣传推介产品。明知情况仍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给予处罚。
监管部门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有疾病还应选择正规医院治疗,以免接受错误治疗,延误治疗时机。自行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时,同样要选择正规药店,严格按照医生嘱咐或说明书服用。对于经营者宣称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包治百病的宣传不要轻信,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非法会议营销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线索,请尽量配合做好文字、声音、视频的证据收集,主动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