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首家中外合资企业“花开世界”
泉州人造花厂车间内景 (游怡冰 翻拍)
1980年3月30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泉州和我省福州、厦门、漳州列为对外开放城市。同年6月,晋江地区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泉州工艺美术工业公司与香港嘉华贸易公司合资设立的泉州人造花厂有限公司呱呱坠地。敢为人先的泉州人,向世界宣告曾在历史商海中搏击风浪的“闯海人”归来了。
对外开放城市“身份” 吸引在外闽商回乡办厂
虽然已经过了近40年,但时任泉州市工艺美术公司经理,同时也是泉州人造花厂有限公司首任董事长的游宗根对当年的情形仍记忆犹新:“1978年改革开放,特别是泉州被列为对外开放城市后,境外乡亲们都很振奋,大批在外闽商回乡投资办厂,掀起了报效故里的浪潮。”
游宗根回忆道,当时,涤纶花还是我国工艺美术行业的新生事物。1980年前,仅广州有生产涤纶花并全部出口,当时谁若能得到一支涤纶花,可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那时的泉州虽然传统工艺品很齐全,人工制花品种较多,但在1980年前只有传统的绢花和上世纪60年代后兴起的塑料花。因此,当在香港经营贸易公司的商人林积锁提出想回家乡泉州投资合作创办涤纶花厂的意向时,大家都十分振奋。“通过合资办厂,不但可以生产出人造涤纶花,传统的手工扎花也能升级为现代化机械生产,生产效率大大提高。”
人造花厂“破土而生” 合资方式被争相效仿
虽然有一腔热血,但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人造花厂创办时遇到了许多发展困难。一开始,双方签订的是五年的合同,游宗根说,当年创办合资企业是需要中央批准,牌照由中央颁发,这对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港方合资的企业在当时是新事物,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许多政策也还未捋顺。譬如,按当时的规定,合资企业生产的成品必须找到直接外销渠道。人造花厂负责人反复向地方、向省相关企业沟通协调,几经周折,最终找到了一条负责外销的渠道。
制造涤纶花大部分的材料需要进口,这也面临一些政策问题。游宗根回忆,当时国内的涤纶布不能满足要求,制造的花朵容易松散,需要向日韩进口涤纶布。但按当时国家的规定,进口材料要先征收企业150%的进口税,待制成品出口后再退税。而从进口原材料到产品出口需要3到6个月时间,企业的流动资金就得大量集中在海关,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许多困难。经过多方努力,海关总署根据实际情况对征税方式进行了调整,企业资金才最终得以正常周转。
“凭着对改革开放政策的真诚拥护,大家把公司工作的重点放在发展生产上,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大胆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终于把企业办了起来。”游宗根说。1980年6月,泉州市人造花厂正式开业,人造花试制成功,林积锁带着新产品奔赴广州春季交易会,拿到了福建省中外合资企业在广交会上的第一份订单。这种简便而又收效显著的合资方式随即风靡一时,被许多闽籍华商争相效仿。
国外管理理念落地 上班打卡成为新鲜事
中外合资企业不仅引进了国外的资金,也引进了国外的管理理念。“人造花厂的企业管理制度是比较严格的,打卡上班在那时还是新鲜事物。”游宗根笑着说,那时人造花厂工人的工资比泉州其他企业工人的工资高50%,但大家面对新引进的严格制度都有点担心,后来,企业干部以身作则坚持打卡,并积极与大家谈心,引导优秀老练的人员来做管理工作,终于打消了大家的顾虑。
1981年9月,作为全国第一批合资企业的代表之一,游宗根到北京参加了国务院召开的一个中外合资会议。在这次交流会上,泉州人造花厂虽然规模不大,却以产品大部分外销的特点,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之后的时光里,泉州人造花厂生产的涤纶花远销美、英、法、意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内销全国24个省、市的120余家客户。据统计,自1980年至1994年,人造花厂累计产值达1.5亿元,出口创汇1700万美元,纳税453万元,利润1154万元,收益约为原来投资额的30倍。一朵花从泉州“开放”,畅销国内国外市场。人造花厂也成为一代泉州人共同的记忆,撰写了泉州对外开放历史中精彩的一笔。
(记者 游怡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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