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乡规民约历史源远流长 精华亟待发掘
2019-06-21 10:16:5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
乡规民约是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规范体系。泉州历史上存在着大量影响深远的乡规民约,它们在传统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府文庙古榕树下的示禁碑(左右各有一块) 府文庙前的示禁碑刻 自古而下,泉州府文庙即被视为“德齐帱载”“斯文在兹”的神圣之地,更是士子们对孔夫子顶礼膜拜的殿堂,历代以来的官府都极为重视保护它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在如今的泉州府文庙外,立有清代的《本府正堂金示禁》《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正堂赵严禁》两块示禁碑,它们也是古人对府文庙周边环境治理的乡规民约。 《本府正堂金示禁》碑为花岗岩石质,其上记载称:“本府正堂金示禁:文庙栅栏外不许侵占、搭盖,排卖货物,污秽作践。如违,立拿重处。”这是由泉州知府发布的示禁,立碑之年为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落款为“绅士同勒石”,可见是泉州乡绅共立此碑,这样一来更增强了它在民众间的号召力和约束力。 《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正堂赵严禁》的内容则为:“泉州府儒学会同晋江县正堂赵严禁:文庙泮宫栅栏内外不许排列货物及作践污秽。如违,拿究不贷。”碑文内容与上面那碑近似,立碑之年同样为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落款则为“绅士仝立石”。联系上述两块碑可以看出,清嘉庆年间应是有出现府文庙栅栏内外被小商小贩摆摊侵占的现象,故由府县两级主官出面告示,并由乡绅立碑以约束这些商贩的行为,还府文庙一个庄重的形象。 另外在现今府文庙洙泗桥东侧的小石桥边,还有一块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立的卦沟示禁碑。该碑碑文较长,主要是宣告洙泗桥卦沟已清淤疏通,桥沟“不容蔽壅侵占”的乡规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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