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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小区业委会“擅作主张” 公共场所租给幼儿园

2019-07-19 08:43:1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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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改建为幼儿园教学楼

近日,南安市区普莲小区的业主拨打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小区业委会未经广大业主同意,将原物业管理中心等公共用房、场地出租给他人开幼儿园。目前,幼儿园已开始招生,将于9月正式上课。不过,业主咨询了教育、工商、消防等部门后得知,该幼儿园相关证件尚未办理。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施行,内文对业委会的权利和职责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业主质疑:业委会有何权力,能“擅作主张”代表业主行使权利?连日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核实采访。

业主:幼儿园建在小区 多数人并不知情

17日下午,记者来到普莲小区,正在建设的幼儿园就在小区大门口不远处,这幢两层的建筑,外立面已被刷成白色,建筑外侧还有一片约1000平方米的空地,被一圈白色的围墙围着。

在小区门口,记者见到了业主郭阿姨,她说:“幼儿园那里原本是物业管理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还有个洗手间。现在被租出去,老人也没地方活动了。”

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业委会未依法向南安市住建局和柳城街道办事处备案。此前,业委会只在小区微信群里发了一份空白合同,业委会和幼儿园投资方签的合同没有出示,具体细节业主不知情,甚至连部分业委会成员也不了解。“曾通知我去开会,但我没去。”业委会的一名陈姓副主任说,合同细节他也不清楚。

业委会:幼儿园主动找上门 未走招投标程序

业主说的是事实吗?普莲小区业委会主任王海平介绍,幼儿园建筑共两层950平方米左右,空地1000平方米左右,按一年10万元出租。他承认,确实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只是在业主微信群发了通知,后来通知楼栋代表来开会,20多位楼栋代表来了10多位。

对业主称业委会未备案的质疑,他回应,这届业委会是2015年换届的,换届后没备案成功是因为住建部门说参加的人数不符合要求,就按临时机构来管理。

“出租给幼儿园也未走招投标程序,是幼儿园主动找过来的。”他说,此前因南安二幼学位紧张,政府曾考虑在小区内建二幼分园。政府决定另行重新建设后,投资方找到业委会,表示想在小区内办幼儿园,业委会也就未另行招投标,直接与投资方商议。“现小区由业委会聘人员管理,而没交物业费的人太多了。出租物业管理中心,主要是想盘活资产,增加小区收益,改善小区环境,”他表示,已提出重新改选组建业委会,审议这几年的账目,聘请正规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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