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现场 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已被列入毒品范畴,但仍然有人以此来寻求“刺激”,更有甚者,还实施贩卖、容留他人滥用止咳水的违法犯罪行为。7月30日,南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通报了近日破获的一起“贩卖止咳水案”。巧合的是,该案的4名“90后”嫌疑人不仅同村、同校、同龄,而且同样因为止咳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行动 对“贩、容、吸”违法人员 一日之内一锅端 7月中旬,南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分析研判辖区毒情时,得知辖区存在滥用止咳水的违法犯罪行为, 民警随即展开摸排侦查。在确定收网条件成熟后,7月22日,禁毒大队联合美林派出所前往柳城街道桑林村进行围捕打击,成功抓获贩卖“奥亭”牌止咳水的贩毒嫌疑人许某钊。 当天,公安部门民警连续出击,在该村先后抓获容留他人吸毒的许某川、许某彬。“当时嫌疑人许某彬正要去买止咳水,我们开着三辆车前后堵截住他的车辆,许某彬发现后,还企图开车后退逃离,当场被我们制服了。”办案民警介绍,他们随后顺藤摸瓜,成功动员了吸毒人员许某益前来投案自首,一日之内对贩卖止咳水案件中的“贩、容、吸”违法犯罪人员“一锅端”,实现对出现在辖区的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全链条的打击。 案情 四小伙为寻求快感 一次喝50包止咳水 据悉,许某钊、许某川、许某彬、许某益均有饮用止咳水的行为,4人不仅同龄,还是同校、同村的玩伴。虽然知道毒品的害处,但为寻刺激找快感,他们从外地购买止咳水,4人每次共要喝上50包左右,主要兑上可乐或者红牛喝,要么躲在许某川家里,要么藏在许某彬车里。 目前,因涉嫌贩卖毒品的许某钊以及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许某川、许某彬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对吸毒人员许某益进行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解析 含可待因的止咳水 药理似吗啡为毒品 据办案民警介绍,《刑法》第357条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两种。2015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原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公告》(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含有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的溶液剂、糖浆剂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目录内。 据介绍,磷酸可待因止咳水属于中枢性镇咳药,具有镇咳和镇痛功能,其药理作用与吗啡相似,强度约为吗啡的1/4,超过治疗量服用会产生幻觉,出现晕眩、心跳过速等不良反应,长期服用可形成心理依赖,戒断症状类似海洛因毒品。吸食者往往最终转吸海洛因,才能满足毒瘾。过度滥用可导致抽筋、神志失常、中毒性精神病、昏迷、心跳停止及呼吸停顿引致窒息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