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税务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本报讯 (记者黄文珍 通讯员陈文德 陈芳芳)社保优惠新政落地生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抓紧落实,政策叠加之下减税降费成效显现。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截至今年5月31日,泉州市在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中,共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款14.11亿元;在继续执行社保费率降低政策中,共减轻参保单位负担5.52亿元,有力纾解企业困难,企业复工复产速度加快。 在去年出台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基础上,今年以来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码。据了解,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省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合并实施的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及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优化服务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减免政策。纳税人学堂直播、重点企业“一对一”精准在线辅导、涉税中介线上培训、“非接触式”缴费方式拓宽,让企业尽知尽享政策红利。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市税务部门优化工作流程和缴费服务,加强与人社、医保部门的配合,通过部门对接、数据跑路的方式,实现流程提速便捷高效。在对今年政策出台前已征费款的退抵上,缴费人无须提交申请、提供资料即可办理退费。数据显示,泉州市对2月以来已征企业三项社保费退费10.68万笔,费款1.36亿元,确保全市企业尽享政策红利,有力缓解泉州市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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