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警局创建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成效显著

来源:东南网 | 作者:陈诗婷 | 时间:2020-01-10

石狮市政府向泉州海警局赠送锦旗。戴少劲 摄

东南网1月10日讯(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李晨 戴少劲)在多年“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中,全国各地不断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具有自我特色的“矛盾不上交”工作体系,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化发展。

泉州的地理特点是“依山傍海”,福建泉州海警局注重因地适宜,把“小事不上岸,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化解在现场”作为创建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了以“心中唯有群众重”为核心理念,“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共治的海上“枫桥经验”。

不忘初心,心中就有方向。回望来时路,思想破冰、行动突围的精神因子,融入新时代海警发展的时代底色,内化为海警执法人员践行初心使命的不懈追求,成为推动新时代“海上枫桥”模式的内生动力。

一个领域的探索:筑牢海上矛盾“防火墙”

去年12月12日,在泉州惠安县崇武码头附近海域抛锚的“浙苍渔07988”号船上发生一起海上斗殴事件,其中1名渔民林某手部被铁耙打伤,一向好强的林某虽然伤情不重,但总觉得自己被打了,面子挂不住,死活要求海警过来处理,事态随时可能升级。

事发不到20分钟,海警14609舰艇就赶到事发现场,海警执法人员立即控制了现场局面。在征得涉事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舰长钟景斌邀请当事人代表到舰艇上的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由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最终,矛盾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海上打架斗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由于海洋捕捞渔船远离陆地,发生的矛盾纠纷一般没有旁观者、没有证人,如果启动法律程序,需要通过技术鉴定和各项司法程序,等待时间长,且渔船民会因无法继续作业而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泉州海警局借鉴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 在两艘24小时海上巡航的海警14609舰、14516艇上创造性地建立了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立由海警执法人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可第一时间接警出海调处矛盾,实现海上纠纷快速调处不上岸,避免渔船回港处理耗时又费事。

“舰艇里最大舱室既是会议室,也是我们的调解工作室,当时他们就是在这里达成了调解协议,诸如此类纠纷在我们这里已经处置了三十几起。”泉州海警局局长汤凌介绍说,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泉州经济发展在提速,海上不仅矛盾纠纷呈多元化上升趋势,而且越界捕捞、海上走私等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只有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各方维稳力量融合,才能建设稳固边海防。

过去,在打造平安海域过程中曾呈现这样一种尴尬关系:涉海部门缺乏交流、各自为政,无法形成维稳合力。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该局整合海事、海洋与渔业等涉海部门在渔船民相对集中的惠安崇武、晋江深沪、石狮祥芝三大中心渔港分别成立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建立海上多方联动维稳处置机制,构建“海上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港岸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民间调解组织”全链条化解体系,做到海域、港岸矛盾化解机构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小事不上岸,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化解在现场”。

从最初“各行其是”到如今“并肩战斗”,努力推动涉海纠纷“最多跑一次、一次也不跑”。12月24日,在惠安县崇武中心渔港附近海域抛锚避风的“浙苍渔02168”号船被“闽惠渔00102”号船碰撞损坏。接警后,泉州海警局立即介入调查,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拍照取证,分析研判警情,并通过海上综合执法合署办事处寻找到涉事渔船及船主。经海警执法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学习实践“枫桥经验”,用好社会力量。2019年以来,该局不断扩大平安建设的“朋友圈”,发动渔业协会、渔业信息基站、船管站等社会力量参与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共同开展海上巡逻巡查、应急救援、社会服务等工作,形成了“军民一体、军民联动”管海控海的整体合力,真正做到全民参与、全民平安,构建“海上治安命运共同体”。今年以来,泉州海警局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群众满意率和安全感均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