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晋江金井镇两渔民下海捕鱼 不料遇大雾一死一伤

2012-02-08 07:4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事发海域示意图 (曾剑峰 绘)

本报讯(记者杨佳彬 李凯龙 实习生颜明扬)2月6日傍晚,家住晋江金井镇丙洲村的2名村民相约下海捕鱼。到了晚上,大雾袭来,来不及上岸的他们迷失了方向,拨打了求助电话。接警后,福建海警二支队三大队官兵赶赴现场救援,幸运的王某尚被救起,一同出海的王某康却不幸遇难,昨日凌晨4时许,其遗体被找到。

前日傍晚,村民王某尚和王某康相约,带上竹竿、渔网、泡沫船等工具前往村外的海域捕鱼。晚上9时许,他们正埋头作业时,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变了脸,海面上突降大雾,能见度不足5米。两人赶紧收工准备上岸,雾气却更加浓密,离岸只有1公里远的他们迷失了方向。天越发寒冷,风浪也大了起来,顿感不妙的他们赶忙拨打了村干部的电话。

得知险情后,福建海警二支队三大队立即组织10余名官兵赶往事发海域。救援人员兵分两路,岸上小分队携带救生圈、绳索等救生器材沿岸进行搜索,海上小分队则协同当地村民驾驶小船向事发海域靠近搜索。据救援人员介绍,在能见度只有5米的海上搜救十分困难,他们只能结合潮水、风流等因素,判断遇险者最可能出现在哪个海域,并利用强光手电、哨子等不断地传递救援信号。

相关图片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