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要是失去了信用,不知道他还可以做什么,D先生是一位生意人,一直注重把信誉放在首位,但是半年前却因他人的不守信牵连,他也失信于人。壬辰龙年到来之际,D先生致电96339,讲述了事情的始末:
我借给未谋面女友三千元
我在广东工作,五六年前在这边一家公司上班时,认识了一个来自泉州的同事,他的女朋友小红(化名)也是泉州人。因为平常和这个同事玩得比较好,他组建了一个QQ群,我通过QQ群认识了小红。
我和小红在网络上聊过几次,我只知道她是泉州南安人,在泉州丰泽区一家超市工作,但是其他一无所知,也从来没见过面。不久后,我辞职了,跟同事和她也没再联系过。
2010年11月25日,小红突然又通过QQ联系上了我,原来,她跟以前的同事分手后又找了个男朋友,但是她男朋友牵涉一起案件,被捕坐牢了。那段时间,她心情比较低落,经常找我聊天倾诉。
在聊天过程中,我们逐渐熟悉起来。她说,她没有工作,没有地方住,连身份证都丢了。她所说的一切,都透露出她处境的无助。有一回,她说她想拿点钱给男朋友用,但是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当时,我竟然动了恻隐之心,主动说先借她3000元急用。她说自己没银行卡,给了我一个她堂妹的银行卡账户,让我给她汇钱。她堂妹我也是通过QQ聊过的,也算认识,所以我完全信任了小红。
虽然我知道她有男朋友,但在网络和电话聊天中,对她心生好感,而她竟然也答应我,愿意和我交往。我们从来没有在现实中见过面,她也从不与我网络视频,我只见过她的照片。去年12月份,我打算到泉州找她,她很生气地制止了。
她还了一千元后人间蒸发
2011年2月7日晚上,她突然提出分手,并且说:“我欠你的钱一定会还给你的,但是以我现在的能力不可能一下子全还清。”我说:“没事,你要分多久还都可以。”
于是,去年3月和4月份,她陆续还了我1000元,她还承诺,五一节要把剩下的2000元都还我。4月29日,我还给她打了一次电话。但是5月1日早上,我再打给她时,居然是别人接的。接电话的人说,那个号码本来就是他的,以前有段时间借给朋友的朋友用了,他也不认识这个人,所以没法帮我联系上。
经过这一次,我周围的所有人都跟我说,我可能是被小红骗了,但是我还是不信。因为我曾经在4月5日梦见她晕倒了,第二天打电话给她,她也说她那天早上真的晕倒过。我觉得我们心有灵犀,我对她也一直不错,她应该不会骗我,但是她就这么一直消失着,给她QQ留言都没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