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宏福园现“采花大盗” 私拿祭品算不算是盗窃?

2012-04-05 08:28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网友拍到的一名妇女用三轮车载走从墓园拿来的花

网友吐槽宏福园清明不安宁 雌雄大盗“采花”忙 追踪

□早报记者 许奕梅 潘登 文/图

前日,有网友向本报报料宏福园出现“采花大盗”(4日A05版)。昨日记者前往宏福园蹲点守候,“采花大盗”未见到,但陵园工作人员证实见过偷花者,多为宏福园外的卖花摊贩。

陵园:

有“采花大盗” 但难杜绝

昨日上午11点半,记者借口早上供奉在陵墓前的花篮不见了,向宏福园内清理烟灰的工作人员询问,对方很直接地说:“应该是被人拿去卖了,本钱都不用,多好赚。”

记者又询问一位清扫卫生的阿姨,她表示,市民刚买来放在陵墓前的鲜花他们都不会去动,等到花枯萎了会当垃圾清理掉。“来拿花的一般会等我们下班后再进来拿。”阿姨说,他们平时遇到有人偷拿鲜花都会加以制止,但鲜花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看到后也只能当面警告。

当日下午5点,记者和北峰派出所三名便衣民警一起来到陵园前,发现有热心市民在陵园内张贴警惕偷花贼的告示。民警表示,他们是接到群众举报后来此守候,如有发现会将偷花贼带回所里依法处理,但一直到天暗下来,“采花大盗”都未出现。

相关图片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