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列六项维权清单告儿子 索旅游费过节费
赡养维权清单
1.请求法院判令子女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赡养费及护理费8000元和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失费10万元;
2.子女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姆护工费3000元;
3.自今年起,5年内,每年1月15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旅游费用5000元;
4.子女每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过节费(春节1000元、清明节800元、端午节2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1000元、父亲节1000元);
5.子女在原告逝世后,料理原告后事;
6.被告按时参加各项家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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