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肩膀小腿受伤? 阿婆好心提醒反遭索赔万元
拍下肩膀小腿受伤? 好心反遭索赔
律师:受伤与拍肩行为之间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不存在过错
出于好心指正舞伴阿秀(化名)舞姿不对,阿兰(化名)拍了她的肩膀。结果,这一拍把人送进了医院,阿兰也面临数万元的索赔。
阿兰和阿秀均已60多岁了,住在同一小区。每晚小区的露天广场聚集了几十位居民跳广场舞,以中老年人居多。阿兰退休前是学校的音乐老师,能歌善舞。退休后,她坚持跳舞健身,经常来广场免费教其他人跳舞。
一天晚上,阿兰看到阿秀舞蹈的姿势不对,就上前拍了阿秀的肩膀说:“你的脚步和手配合的姿势不对,应该这样做。”阿兰同时做了一个示范动作。殊不知,就这一拍,阿秀大叫一声称脚扭了。众人遂将阿秀扶到一边休息,阿秀说手一按就疼痛不已。
两个老人的亲属接到电话后,火速赶到小区广场。商议后,众人决定先将阿秀送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小腿脱臼了,其他并无大碍。阿兰的亲属垫付了相关医药费。几天后,阿秀向阿兰索要数万元的赔偿。
阿兰说,她是出于好心,阿秀扭伤脚纯属意外,帮她垫付了医药费,已是仁至义尽。她向早报法律热线咨询,是否该赔偿阿秀?
刘惠阳律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阿兰是否负有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她是否有侵害阿秀民事权益;在本案中阿秀受伤经诊断伤情为“小腿脱臼”,而阿兰只有拍了阿秀肩膀,因此,阿秀受伤与阿兰出于好心拍肩膀行为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据此,在本案中行为人与受害之人之间都不存在过错行为,而对于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因此,本案中若阿秀要求阿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阿兰有权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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