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遇到送面积 买还是不买?
炎平/制图
东南网11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桂平)花越少的钱,能享受到越大的居住空间,这是不少购房者都喜闻乐见的事。不过,真的遇上了,不少购房者却感到担忧、纠结。最近,不少类似“买五十多平方米可使用七十多平方米”的房产广告宣传,让购房者感到心动又纠结——这样的房源到底能不能买?这是美丽的现实还是令人胆战心惊的陷阱?本期,且随资深律师来一探究竟。
赠送面积多不计入购房合同
“赠送面积为什么没有计入购房合同?”最近,不少购房者发来了这样的疑问,认为不少开发商的面积赠送只是营销噱头。
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家富表示,开发商赠送的是哪些部分的面积,这个关系到这部分面积能不能计入到购房合同。例如,有些开发商可能赠送的是业主共有的公摊面积,那么这些空间就没办法计入个人产权面积里。虽然业主出于空间便利可以实际使用该部分面积,但实际使用的不过是业主共有的部分,不存在开发商赠予的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如果在自己所购买的产权面积的基础上,能享受到更大居住空间的便利,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不过,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提醒,如果赠送面积没有计入到产权面积中,那么,未来遇到房屋出售、拆迁、继承、抵押时等情况,这些赠送部分的面积就无法获得价值利益。所以,从总体来说,一分钱一分货,虽然可以多享受居住空间,但是这部分的房产价值无法享受到。
购房时需保留广告宣传资料
“购买这样的房源,该如何将购房风险降到最低?”“买房后,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该怎么办?”……面对不少购房者顾虑的风险问题,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家富认为,只要购房者保留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资料,如果开发商关于赠予的承诺明确具体,即使赠送面积没有写入购房合同,也可以向开发商追求违约责任。
“开发商承诺买房赠送面积,实际要考量该赠予行为的效力问题,如果开发商赠予的部分属于业主共有,所有权并非属于开发商,显然开发商这样的赠予效力存在问题。业主将公共部分作为个人私有部分使用,从法律上讲是不合适的,如果小区业委会要求收回,或者要求停止独占使用,业主会面临腾退的问题。这也是相应的风险之一。”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胡长鸿律师表示。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提醒,尽量在购房合同中将赠送面积的事宜约定清楚。因为可能很多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会用比较模糊的字眼,这在后期追求法律责任时会产生多种解释,不利于购房者维权。
按产权面积缴纳物业费
资深律师们纷纷提醒,在购买这类房源时,要避免口头约定。一些销售人员为了促进销售,可能会出现夸大宣传等情况。购房者在买房时,要以开发商对外正式宣传的内容为依据,或根据合同的约定,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
此外,赠送面积是否要收取物业费,这也是不少购房者关注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多位资深律师,大家纷纷表示,赠送面积只要没有计入产权面积,就不能向购房者收取物业费。
福建双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那刚表示,物业费是按照房管局的登记簿上的面积来收取的,物业公司不能收取额外的费用。而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鸿表示,房管局的登记簿上的面积基本都是与产权证标注的面积是一致的,所以,如果赠送面积没有纳入到产权面积中,这部分的面积就不能收取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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