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酒水被商家索赔 遭遇餐饮“霸王”你会纵容吗?
案例三:最低消费额度高 两拨客人“拼厢” 一天中午,刘小姐与同事一行8人到位于领SHOW天地的德记楼吃饭。出发之前,他们团购了一份338元的套餐。 “到达餐厅以后,我们发现一楼并没有适合8个人聚餐的位置,要求服务员带我们到包厢去。进了包厢,服务员才告诉我们包厢是有最低消费的,没有记错的话是588元。当时,我们就觉得不划算。因为中午餐厅里的食客比较少,所有包厢都是闲置的,我们和服务员商量了很久,希望能够免掉最低消费,他们都不愿意。”刘小姐说。 过了一会,另外一拨客人也来到包厢,其中正好有刘小姐的另外一位朋友。听说有最低消费以后,这拨客人决定到楼下挤一挤,不愿意多花几百元钱坐包厢。 这时,刘小姐的一位同事灵机一动,发现他们所在的包厢和另外那拨客人的包厢中有一个拉门,门拉开后,两个包厢就变成了一个包厢。“把门拉开,两桌客人当成一个包厢的。两桌客人都团购338元的套餐,加起来就超过600元了。”刘小姐说。 和服务员商量了一会儿后,服务员看见两桌人真的认识,同意了刘小姐同事的提议。 “餐厅是不可以对包厢设置最低消费的,以后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以免花了冤枉钱。”工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部门说法 顾客“小事化了” 商家“死性不改” “事实上,‘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是所有霸王条款中的大Boss(游戏里的终极对手)。商家只要在菜单、价目表或者会员卡上印上这句话,就以为自己可以占尽消费者的便宜了。无论是包厢最低消费、不能自带酒水还是其他几个霸王条款,都是商家推卸责任的说法。一些商家并没有这么明确的规定,但一直以‘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来搪塞消费者。”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然而,即便相关部门和媒体不断地宣传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商家行为属于霸王条款,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不少消费者仍然“不计较”,导致商家“死性不改”。 “在餐厅和其他服务场所消费食物和酒水,价格相比超市或菜市场要贵上几倍。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消费,为什么不能自带呢?商家又凭什么要收取开瓶费呢?餐具消毒是餐厅的义务,为什么可以收费呢?想要让这些霸王条款真正消失,除了部门的努力,消费者也需要提高维权意识。很多人觉得,餐具只收1元钱,维权麻烦,不如给钱了事。有些人觉得,餐厅里的饮料虽然比较贵,但是餐厅要赚钱无可厚非,开瓶费收了也就收了……正是消费者怕麻烦的心理,使部分餐厅在收取这些费用时的态度理直气壮。”工商人员表示。 消灭霸王条款,更需要企业的配合。企业应该转变原本的经营理念,以服务吸引客人,而非通过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赚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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