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4个路口右转灯关闭 提醒车辆请让行人先过
右转灯关闭,车辆行驶须让行人先过
东南网1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晓婷 谢向明 通讯员 邱文峰 文/图)近日,细心的市民可能发现,泉州市区海星府东路口、海星丰海路口、丰海滨海路口及江滨义全出闸方向的右转红绿灯,已经不亮了。昨日,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表示,这是泉州最新启用的信号灯提醒方式——“右转灯灭失法”。右转灯不亮时,照样可以通行,关闭该灯,只为提醒右转车辆注意礼让行人。 “泉州市区部分路口,右转灯是常绿的,许多司机便理直气壮,不肯让行人优先过马路。”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的相关人员介绍,按照规定,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 民警研究发现,若右转红绿灯受控,右转车辆通行效率下降,特别是行人、非机动车流量较小的路口,存在通行时间上的浪费现象。但如果右转红绿灯都不受控,高峰时间非机动车和行人流量增加时,非机动车和行人权益又无法完全保障。 因此,工作人员依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在泉州市区海星府东路口、海星丰海路口、丰海滨海路口及江滨义全出闸方向四处,实行右转箭头灯灭失,即保障机动车右转弯不受灯控限制,又提醒车辆注意礼让行人、非机动车。 “希望司机在经过路口时,发现右转灯不亮,能够注意观察横穿的行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来,条件合格的路口,也将采用“右转灯灭失法”,提醒司机礼让。在高峰期时,右转灯还可能重新开启红灯,禁止右转,保障行人路权。市民在遇到右转灯灭失时,车辆可以继续转弯,不用傻等,但是应该减速谨慎行驶,注意避让行人等,若未礼让而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悉,“右转灯灭失”法,并不是泉州独创的方式。早在2009年,广州便已采用这一方法,来提醒司机注意礼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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