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查处烟花爆竹108起 重奖举报涉爆违法犯罪
举报涉爆违法犯罪 鲤城公安核实后重奖
已经有109人被拘留,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78件
洛江销毁非法烟花爆竹
早报讯(记者郑瑞卿 王盼琛 实习生潘银川)记者昨日获悉,2013年12月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部署开展“雷霆治爆”专项行动以来,鲤城公安分局迅速发起攻势,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108起,拘留109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78件。鲤城公安还设立基金,奖励举报群众。
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对爆破施工单位逐一进行整治、核查,发现安全隐患1处,督促整改1处;同时,治安大队协同刑侦、网安等警种深入开展深挖工作,筛选线索300多条。去年12月9日,江南派出所通过加大对涉嫌强奸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审讯,查获刘某某非法持有手枪一支。而在强有力的宣传攻势下,去年12月18日,浮桥辖区群众主动向警方上缴气枪1支。
在两次统一行动中,该局共出动警力700多人次,检查出租房屋3000多家,超市、零售店、杂货店、小卖部等510多家,寺庙、爆破工地、闲置房屋等场所54处,盘查过往车辆160多辆;查处烟花爆竹案件108起,拘留109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78件(其中查处非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52起,拘留53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6起,拘留56人)。
该局还专门拨款设立1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对外公布分局的举报电话22202291。至今该局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38条,查处案件38起,将奖励举报人11400元。警方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对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核实的一律予以重奖。
为了让市民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今年市政府还是禁止在中心市区燃放烟花爆竹,时间是1月5日至3月15日,请市民群众严格遵守,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洛江集中销毁
非法烟花爆竹
早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 叶金玉 吴春华)为推进“雷霆治爆”专项行动,昨日洛江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区安监局、发改局、各派出所等单位,集中销毁非法烟花2000余发,爆竹108万响。
开展“雷霆治爆”专项行动以来,洛江公安分局广泛动员基层警力,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及储存仓库再次开展“拉网式”清查,对批发企业、零售网点违法违规购进、销售的产品一律予以清缴。同时,相关单位组织警力,加大巡查力度,重点对废弃厂房、民宅和临时搭盖物等可疑地点、部位开展复查反查、突击检查,并采取媒体宣传、发送短信等形式,再次发起强大宣传攻势,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烟花爆竹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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