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于“先照后证” 泉州首张民宿营业执照获批
相关报道>>> 市区民宿获颁首本“营业执照” 仍面临消防、卫生、公安三道关
近日,馆驿七号度假旅馆拿到了中心市区民宿的第一本营业执照。 本报讯 (记者 陈灵 许雅玲 文/图)近日,本报先后报道了中心市区馆驿七号度假旅馆因无证经营遭遇尴尬之夜和中心市区5家民宿的现状、发展之困,并为民宿的合法化和规范化支招(详见本报18日第五版、19日第五版、20日第五版、21日第五版相关报道)。21日,记者获悉,馆驿七号度假旅馆已申请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这是中心市区民宿拿到的首本营业执照。另外4家民宿也陆续接到当地工商所办理执照的通知。 21日,记者在馆驿七号度假旅馆看到了这本崭新的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一栏上清楚地写明许可经营项目为“旅馆”,并括号备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记者了解到,该旅馆能在消防、公安等证件不齐的情况下申请到营业执照,得益于今年我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先照后证”登记制。根据“先照后证”制,取得营业执照后从事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还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方可经营,否则要承担无证经营带来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中心市区这些民宿虽陆续拿到工商营业执照,但要“合法经营”,仍必须要过消防、卫生、公安三道关。 2010年福建省公安厅出台《福建省家庭旅馆消防安全基本条件》,对于辖区内家庭旅馆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安全疏散出口、平面布局装修、电器防火、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的配套做了相关规定。然而,中心市区这些民宿都是老房子,达不到消防标准,所以难以通过审批。馆驿七号度假旅馆老板潘立飞希望:“消防、公安等部门适当放宽审批标准,将来能出台一个针对民宿行业的管理标准,为想要涉足民宿产业的投资人提供明确的准入门槛。”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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