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后没机会住欲退房 石狮法院调解终退款
东南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叶少波 本网记者 谢玉妹)近日,石狮市民王先生从石狮法院出来后,心底重重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法院刚刚帮他和开发商调解好,把买的房子退了,王先生支付的首付款也全额退还。 原来,王先生去年买了石狮某楼盘的房子,购房首付款、燃气初装开户费也交齐了,就等着交房拿钥匙了。可是最近王先生后悔了,因为自己一直在泉州工作,现在住的房子也买在泉州,石狮购置的这套房子自己以后也没有机会住,成了烫手的山芋,在和开发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王先生起诉至石狮法院,请求法院解除其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退款。 石狮法院审理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合同对双方如何履行及解除也有明确约定,王先生在无合法免责理由情况下要退房,就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法官判决下去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先生和开发商都表现出了调解的意愿,经一番耐心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开发商同意解除合同,并且将王先生所交房款全额退还,王先生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王先生是幸运的,能够分文违约金不付就退房。市民在购置房产时应当理智,不能跟风买房。买房后退房如果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就要支付大笔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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