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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后老板赖债不还 法官上门多付40多万元

qz.fjsen.com 2014-04-03 15:3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洪耀宾 庄双龙 王晓鸿)做买卖欠了尾款,在诉讼阶段与原告签了调解协议,潘某却说一套做一套赖着不还钱,以为自己远在广东佛山就可以相安无事了,没想到法官找上门,他多付了40多万元。

潘某是广东佛山两家泡沫塑料厂的老板,于2010年4月向南安一机械厂购买价值339万元机械后,还欠尾款124万余元。经讨要无果,2012年12月,机械厂依法将潘某告上合同履行地惠安法院。

审理过程中,潘某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欲赖掉欠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机械厂同意潘某分期还债,并减免分期还款总额近30万元。但此后,潘某只付清首期欠款16万元。

“调解协议也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近段时间,惠安法院执行庭的法官查到潘某的踪迹,远赴广东佛山,历时4天3夜,经调查后,扣划潘某个人及公司的3个账户共27万余元,冻结其经营工厂的对公账户及潘某妻子名下一套价值百万余元的房产。

潘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按照调解阶段自动履行的条款,支付90余万元。但是,由于该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申请人依法有权要求按照调解书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惠安法院按照原生效的调解书进行强制执行,潘某未按期自动履行支付款项90万元,则按调解书要偿还原执行标的124万余元及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近日,该案相应款项本息达136万余元已全额送到申请人手里,潘某为不诚信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多支付40多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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