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业主参选业委会被拒绝 因曾拖欠物业费?
qz.fjsen.com 2014-04-09 08:37 韩影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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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家住南安溪美环西小区的林先生怎么也没想到,筹建快1年的业委会,却在最后备案时受阻,住建部门给出的理由是,他拖欠小区物业费。
林先生不服,将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法庭。近日,南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拖欠物业费不符合暂缓发放备案证明的法定要件,判住建部门应依法履行发放备案证明职责。经办法官称,参选业委会是每个业主应享有的权利,以拖欠物业费为由拒绝业主参选没有法律依据。
业主烦恼:忙了近1年,到最后关头时被卡住
2012年5月,在小区开发商的组织配合下,林先生等人向溪美街道办申请筹备业委会,并于当年6月20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包括林先生等9名业主的首届小区业委会。两天后,业委会召开会议,选举林先生为业委会主任,以及两名副主任,并将结果在小区内进行公示。
然而,当年11月20日,林先生等人填写相关表格和资料,向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备案,却受阻了。南安住建部门的理由是,经审核发现,林先生曾拖欠物业费,且去年3月,溪美街道办发函给住建部门,请求暂缓以林先生为主的业委会的备案事宜,同时街道办组织另行选举业委会。
事情忙了近1年,林先生没想到,到了最后关头被卡住,他心里不服气,一纸诉状将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备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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