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诚意金”未享受优惠 提醒:认筹有四大陷阱
■工商提醒 买房认筹有四大陷阱 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买房认筹存在陷阱,市民可别轻易交出认筹款。工商部门列出了认筹款存在的几个问题: 变相融资,存在风险。一些希望客户认筹的楼盘尚在建设过程中,根本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方式,万一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 虚假火热,诱人认筹。开发商很喜欢营造出楼盘卖得很火,排队都买不上的表象。事实上,楼盘是不是真的卖得好,外人没那么容易掌握情况。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款。 拉高房价,抵消优惠。认筹期间,很多开发商并不会告诉你具体的房价,如果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这样,认筹款等于白交了,消费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 买不到房,无法索赔。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时,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款是可以退还。另外,认筹款一旦用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以“认筹款”为名的定金。因此,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明确“认筹款”“诚意金”“会员费”等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到底是定金还是其他形式的款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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