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补面积门槛降低 种植作物种类不限
设施农业补贴受益面扩大
各类设施蔬果温室大棚市级财政补贴的起补面积由原来的100亩降低为50亩。图为小朋友在浮桥延陵蔬菜基地提供的蔬菜大棚“开心农场”里采摘西红柿。 (李雅琴 摄)
本报讯 (记者 林艳腾)扩大设施农业补贴受益面,促进农民增收,日前,省农业厅再次调整设施农业补贴项目建设标准。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此次调整主要是降低起补面积和不限制种植作物种类。
温室大棚起补面积减半
“以前,每亩造价4万元,相对集中连片100亩(指土地面积,大棚占地70%以上,下同),市级财政补贴每亩5000元。现在,补贴金额不变,起补面积由原来的100亩降低为50亩,门槛降低。”泉州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站郑洪站长介绍,去年年底,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2013年至2015年将安排1.3亿元发展现代农业。年初,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14年泉州市设施农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都可以申报设施农业补贴项目。郑洪介绍,对于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业主的各类设施蔬果温室大棚类型,除了温室大棚外,智能温控大棚(每亩造价约20万元)面积也由原来的50亩降低为30亩。而对于泉州比较多的育苗大棚,起补面积则为1000平方米。
郑洪提醒,申报指南中明确,大棚建设地点位于革命老区县(行政村)或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重点村的,起补面积放宽至30亩以上,补助标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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