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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在全省首推“新市民”积分制
符合积分条件租(购)房有优惠 率先实现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化
近年来,石狮市不断通过制度创新,完善针对新市民的服务。图为石狮市便民服务中心。 (石狮市便民服务中心 提供)
5月27日,石狮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石狮推出《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实现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同城待遇。
据悉,新制度将建立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共享机制,加快农村人口市民化进程,从而集聚“人才、人口、人气”,全面推动石狮的全域城市化发展改革。
□通讯员 唐雪峰 陈耿哲 记者 温文清
积分新政
提升“新市民”幸福指数
近年来,随着石狮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来到石狮务工、经商、学习、生活。据了解,截至目前石狮常住人口为66.3万人,其中包括新市民34.2万人。
一份针对这些新市民的调查显示:在居住方面,超过60%的人员愿意租住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超过50%的人员愿意在石狮买房定居;在落户方面,有69%的人员愿意在石狮落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石狮市民;在子女就学方面,超过62%希望子女就近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一半左右的人倾向于选择市区公办学校。
为促进产业工人本地化,使这些新市民在石狮工作有价值、生活有奔头、内心有归属,享受到人性化关怀、同城化待遇、均等化服务,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据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新市民积分管理旨在赋予新市民户籍之外的入学、入医、安居、安业等方面的公共权益,构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紧缺高端公共资源服务差异化的基本格局,提升新市民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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