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交通事故“快处”机制满月 少有人主动撤离
东南网6月1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陈绍伟 文/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拍照后先撤离现场。”这是对石狮交通事故“快处”机制的简单解说。在这个新机制实施刚“满月”之际,大多数车主对于这样的解说已经不再陌生。从石狮市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记者了解到,虽然“快处”极大方便了群众,也节约了事故处置、勘查的人力成本,一个月时间已经“快速处理”了六百余起轻微交通事故。但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当事人主动撤离并到“快处中心”处理事故的比例较低,同时还发现数起企图“蒙混过关”的事情。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石狮的“快处”机制现在可以说是在蹒跚前行。 车友看“快处” 5月30日下午,记者走进位于宝岛路一中附近的石狮交通事故“快处中心”时,有三辆事故车子停在里面,民警正在察看车子碰撞部位。 在与一位当事人交流时,他告诉记者,因为驾车不慎与另一辆车子发生了刮蹭,维修费用估计要七千多元。事故发生后,双方拍了照片就将车子开到“快处中心”来处理。听工作人员说,车子的维修费很快可以进行赔付,他松了一口气。他说,以前开车时也发生过“小事故”,事故损失不大,但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报警后,车子往往都要暂扣等责任认定好后才能取出来,而维修的时候也要自己先垫钱。而且为了处理事故往往要来来回回跑几趟。相比之下,他对于现在实行的“快处”机制十分赞赏,“撤得快,处理得快,赔得也快,便捷了许多。” 在“快处中心”,记者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一叠材料走进服务大厅。找到民警后,他将材料递给民警,说是来“报销维修费”的。经询问得知,原来这名男子的车子5月中旬在狮城大道,为躲避一辆摩托车而撞到一辆直行的小货车。所幸当时车子速度并不快,车损较轻。事后他听说现在小事故实行的是“快处”,“先将车子开去维修,然后再拿维修发票去报销”,于是乎,他便直接将车子送汽修厂维修。当民警向其解释称,“快处”是要在对事故现场拍照后一小时内到“快处中心”来进行定损、定责、理赔的,他有些发愣。 就“快处”机制,记者随机询问了身边的十位车友,结果发现只有两位车友明确表示,“发生事故后,只要是小事故的,拍完照后就可以先撤离现场,然后再去快处中心处理”,其他车友中,有两位表示对“快处”机制不清楚,其余六位则表示知道5月份起石狮市实施“快处”机制,但问其事故发生后要怎么办时,他们仍认为“最好还是先让民警来现场再说,以免以后说不清”,而事实上,依据石狮市“快处”机制实施办法,只要未造成人员伤亡、车损在三万元以下,事故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均应在拍照后自行先撤离现场前往“快处中心”处理,而无需先报警或等民警前往现场。 少有人主动撤离 从“快处中心”,记者了解到,至昨日,一个月时间,该中心受理的交通事故起数达600余起,平均一天20多起。 “从一个月的运行情况来看,懂得主动撤离的人还是很少。”该中心负责人陈警官告诉记者,刚实施“快处”时,能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撤离现场的人比较多,但后来逐渐少了。一个月平均起来,能自己拍照并主动撤离现场的只有两、三起,而每天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轻微事故原本都只需拍照后即可撤离,但当事人都会报警让民警前往现场处理。 “多数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都会习惯性打电话报警,等警察前往处理。为改变这种情况,我们会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轻微事故要拍照后先撤离,并在电话中引导他怎么做。”此外,甚至还有一些人“不愿意撤离”,比较典型的案例则是5月21日发生在市区百旺路口的那起事故:两辆小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后,警方在电话中劝其拍照后先行撤离,但一方当事人却执意要等民警前往现场处理,由此导致所在路段交通拥堵。民警随后对不愿撤离现场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对于“主动撤离的人比较少”的现象,陈警官显得有些无奈。其分析认为,一方面,这与一些车主、驾驶员的意识有关,因为以前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要先报警,所以他们可能形成了一种“惯性”,一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想到的便是报警,然后等警察来现场处理,觉得只有这样才比较“放心”;另一方面,或许也跟一些保险公司内部未衔接好有关。当驾驶员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时,客服人员仍是按其他地方的事故处理流程,建议当事人等民警或等保险人员到现场,还好现在占有石狮车险市场主要份额的三大保险公司在这方面都衔接好了,客服人员在接到报险电话后,也会引导报险人员按“快处”机制来处理。 别动“歪脑筋” 实施“快处”机制,警方不用到现场,仅凭当事人拍的现场照片来认定责任,会否给一些想动“歪脑筋”的人可乘之机?记者在关注“快处”机制时注意到,国内不少城市在实施“快处”后,曾出现“找人顶替”、“骗保”等现象。一个月来,石狮的情况如何?记者从石狮“快处中心”了解到,动“歪脑筋”的人也有。 “快处中心”负责人陈警官向记者介绍了这么一起事故:5月27日下午5时许,灵秀镇海西电子商务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保时捷帕拉梅拉轿车在倒车时撞到一辆沃尔沃轿车。两辆车子在事故中均有受损。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员一起来到“快处中心”。民警对双方的车辆进行痕迹比对,发现碰撞痕迹是新痕且是一次性造成的,受损部位稳合,但细心的民警注意到,两个自称是驾驶员的人,在陈述事实时表述有些不一致。民警当即将两人分开进行询问,结果吃惊地发现,这两人对事故发生前后一段时间的描述均语焉不详,存在“顶替”嫌疑。面对民警的质疑,两人最终承认自己“顶替者”的身份,真正的驾驶员其实为车主本人。民警随后通知保时捷车主阴某、沃尔沃车主钟某到“快处中心”。经查,阴某的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而钟某未取得汽车类驾驶证,双方均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商业理赔,于是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各自叫了一名驾驶员“顶替”。“快处中心”民警随即将该情况通报给相关保险公司,并对双方驾驶员各自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除了这起“找人顶替”案件后,民警还识破了两起“骗保案”,其中一起为报假案,另一起为故意制造事故。第一起发生在5月14日,一男子声称自己的车子被撞,肇事车子逃逸。但民警对其车辆碰撞痕迹进行比对查看时却发现,车损痕迹不像停在路边被撞造成的。面对质疑,男子最终承认自己“报假案”。原来其车子此前停泊在子芳路时受损,便想通过报假案找保险公司理赔。另一起则发生在5月23日。一驾驶员称自己驾车时不慎撞到路边停放的一辆车子。虽然查看车辆痕迹时没有明显异常,但民警还是注意到这名驾驶员神情有异,于是调阅了附近的监控,发现事故发生时事发路段来往车辆很少,事故车辆的行驶轨迹有些奇怪,似乎是故意撞上去的。经进一步询问,驾驶员才说出事情的原委:原来其车子车头有些破损,便想制造事故将破损部位“撞坏”,以便获得保险赔偿。 就这类案件,陈警官说,“其实,不管是报假案还是找人顶替,只要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总是存在一些破绽。但有的车主却在这方面动歪脑筋,甚至有的汽修厂还为其出谋划策,殊不知这些已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蹒跚中前行 就石狮实施“快处”机制,记者先后采访了民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事故当事人和一些车友。对于“快处”机制,大家都给予赞许和肯定,认为事故“快处”不仅便民利民,也节约了人力成本、提高了效率。目前泉州、晋江也纷纷实施“快处”,其他县市也正在筹划中。而从国内情况来看,实施“快处”的城市不少,像厦门早在十年前便开始实施“快处”。石狮市曾组织人员前往厦门考察、学习,并于2012年时尝试推出“快处”机制。但因恰逢警务改革的原因,再加上保险公司在派驻人员问题上的“纠结”和内部机制协调问题,因此当时并未真正推行。而今年五月份起推出“快处”机制,从实行一个月情况来看,确实起到了“快处”的作用,因事故造成拥堵的现象有所减少,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人们“快处”意识较为淡薄,自己拍照后主动撤离现场的人少,多数都是靠“电话引导”才能执行“快处”机制,有的甚至还执意要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与此同时,一些未买车险的“裸奔”车子也影响了“快处”。采访期间,记者便遇到一名面包车驾驶员连交强险都未购买,结果不仅因此挨罚,还得自掏腰包理赔。 “且行且提升吧!”一负责人套用一句时下流行的话语来形容“快处”机制的当前处境。其认为,石狮“快处”机制正在蹒跚前行,在逐步完善机制的同时,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适用于“快处”的,应在拍照后主动撤离现场前往“快处中心”,以免影响交通顺畅、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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