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无根水”催出毒豆芽 卖往晋江青阳陈埭
法律:掺入违法添加剂 最高可判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对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加大惩处力度,降低入罪门槛。“以前要有实际危害性才构成刑罚,现在是只要在食品中添加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就构成犯罪。”本案检察官指出。 《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链接 违法食品添加剂 明令禁止33种 2011年11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实施《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明令禁止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 这33种产品涉及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盐、噻苯咪唑、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氯化磷酸三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1-丙醇、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单乙醇胺、二氯异腈氰尿酸钠、凡士林、硅酸钙铝、琥珀酸酐、己二酸、己二酸酐、甲醛、焦磷酸四钾、尿素、三乙醇胺、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铁粉、五碳双缩醛、亚硫酸铵、氧化铁、银、油酸、脂肪醇酰胺、脂肪醚硫酸钠。 《公告》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上述33种产品,已生产的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也一律不得使用。 五招辨别“毒豆芽” 一闻豆芽气味:自然培育的豆芽闻起来很清爽,而有“尿素”味道的豆芽是不正常的。 二看豆芽秆:自然培育的豆芽芽身挺直稍细,芽脚不软、脆嫩、光泽白,化肥浸泡过的豆芽,芽秆粗壮,色泽灰白。 三观豆芽根:自然培育的豆芽菜,根须发育良好,无烂根、烂尖现象,激素浸泡过的豆芽菜,根短、少根或无根。 四察豆粒豆皮:自然培育的豆芽,豆粒正常,化肥浸泡过的豆粒发蓝。正常的豆皮应该是绿色的,被注射激素的豆芽豆皮会发黑或偏棕色。 五掐开看水分:豆芽秆的断面是否有水分冒出,无水分冒出的是自然培育的豆芽。 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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