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户籍改革历程:二元制户籍管理已取消12年
东南网8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陈建辉 林永清 实习生 吴雅涵)前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宣告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力度、决心、涉及面,可谓前所未有,引发全民关注。 早在2002年,泉州就已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足足超前12年。在这12年的改革里,泉州市一直都走在户籍改革前沿,其间,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调研组,也曾到过泉州听取报告。 目前,泉州已有186万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凭证享有24项权益和公共服务。“泉州现行的户政制度,与中央高度契合。”泉州公安户政管理支队杨奕锋介绍,对于国务院最新出台的户籍改革意见,泉州也会根据省政府的改革精神,对政策进行修订调整,调整幅度预计不大。 中央户籍改革意见 泉州早已试行多项 201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泉州户籍改革实施意见里,多项规定与当前中央下达的改革意见,有着高度的一致。在泉州已进行12年的户籍制度改革中,前沿的理念和做法,也曾引来中央的关注。早在2006年,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调研小组,曾到泉州听取相关报告。 落户基本条件 中央要求:中等城市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泉州要求:在住所上,对“合法稳定住所”不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超过3年。 居住证制度 中央要求: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泉州要求:2012年10月起,泉州外来务工人员可申办居住证,申办后可享有24项权益和公共服务。截止到今年6月,泉州已有186万外来务工人员申领居住证。 准迁门槛不断降低 杨奕锋:“泉州从实际出发,不断降低外来务工人员迁入的门槛,特别是对人才。” 落户学历要求 先落户后就业的学历要求上,泉州从本科毕业生降低到中专毕业,高级技师降低到中级技师。 异地高考条件 户籍改革的教育方面,2012年时,泉州市的非闽籍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在泉学籍满两年以上,并在泉州高中部就读,就可迁入户口在泉州参加高考。 “开放”理念超前12年 杨奕锋:“福建一直走在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沿,泉州也是。在福建,户改的核心理念,是‘放’。” 2002年户籍改革 入户针对人群:符合人才引进,亲朋落户,投资办厂,购买房产等。 其他内容:“农业”与“非农业”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在2002年泉州公安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中,被明确取消。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范围内,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员,就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小城镇办理常住户口。 2006年户籍改革 主要内容:不断开放户籍迁移限制,降低门槛来吸引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 入户针对人群:进城务工人员需要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012年户籍改革 进一步调整户口准迁条件,并与当前中央最新要求高度契合。 1.放宽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条件; 2.对于流动人口迁入居住地,也有明确规定。 区域改革 【晋江】 全省最早推行居住证 海都记者从晋江市委、市政府了解到,2011年7月起,晋江在省内率先实行“居住证”制度,施行了16年的暂住证就此作古。虽只有一字之差,却给晋江外来人口的生活带来卫生、教育、就业等多项市民待遇。截至今年5月,不到4年时间里,晋江已累计为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超过140万张,享受的市民待遇也由最早的22项调整到28项,赋予持证人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公职人员招聘等市民化待遇。 2013至2014学年,仅教育一项就有20.33万名外来工子女在晋江就学,占在校生总数的58.7%。 在外来人口落户方面,晋江放开人口落户限制,让流动人口落户在企业集体户里;针对部分没有房屋、没有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口,可落户在以镇村所在地作为公共地址的集体户里。落户的居住年限从5年放宽到2年;住房条件从合法稳定居所到租房,再到眼下的无房也可以落户;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零阻碍”接受落户申请,鼓励外来流动人口及其子女落户。目前,实现“无房落户”已有近万例。 不仅如此,还出台优惠政策,政府、银行、企业、个人四级联动,解决按揭贷款,搭建服务平台,简化过户手续,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晋江购买安置房,安居下来,扎根晋江。 【石狮】 已建立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 去年7月,石狮成为福建首个全域城市化发展改革试点,并于今年启动首批“实验批”积分试点。 “今年,石狮在居住证制度上又率先推出《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石狮发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增坛说,根据《办法》,在居住证管理基础上,建立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按照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社会贡献等情况,开展个人积分评估,并结合年度公共服务项目指标额度进行分项排名,按照积分高低轮候享受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特定公共服务优惠和待遇。“到时石狮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待遇。” 记者了解到,5月26日石狮已启动首批“实验批”积分试点,以“积分入住”公共服务为重点工作。具体为,将市内3类企业共63家纳入“实验批”试点,开展积分测试和项目申报,目前已有近1.3万名新市民参加了“积分管理”。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政府给予购房资金补助。 相关报道>>> 农与非农二元制 泉州已取消12年 核心提示 国务院7月3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备受关注。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获悉,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泉州已走在前列:2002年7月1日,《泉州市公安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实施;同年10月1日,泉州作为全省试点,最先推行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务工者享受与本地居民基本一致的福利待遇。 □记者 杨佳彬 城乡统一户口登记 泉州已执行12年 国务院公布的《意见》提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早在12年前,即2002年6月28日,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中明确,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也就是说,从2002年起,我市已开始执行此项政策,二元户籍管理模式早在12年前就已经退出我市。”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发放186万张居住证 “新泉州人”享市民待遇 《意见》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提到,建立居住证制度。其实,2012年10月1日,泉州作为全省试点,最先推行居住证制度。针对一部分长期在泉工作、生活的流动人口暂不符合户口迁入条件,或不愿放弃户籍地相关权益而不愿将户口迁入泉州市的务工者,泉州圆了他们享受同城市民待遇的心愿,一本小小的居住证,为“新泉州人”提供了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以及计生奖励、卫生服务、就业扶持、乘车优惠、医疗互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24项市民化待遇,促进了流动人口本地化。据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共发放186万张居住证。从以前暂住证的10项优惠待遇,到居住证的24项市民化待遇,越来越多的“新泉州人”希望长久扎根泉州生活、发展。 “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意见》如此要求。而在2013年,就已经有198名来泉务工人员子女在泉州参加高考。这得益于我市2012年7月1日实施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相关规定,在泉州市普通中学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以上(含2年),现就学泉州市普通中学高中部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由现就读学校审核并统一造册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举彻底免去了在泉州市就读高中的来泉务工人员子女日后回老家参加高考的奔波,不受其父母是否落户的影响。 落户泉州门槛低 户籍制度改革,离不开户口迁移政策。《意见》表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12年实施的《通知》已经“让落户泉州的门槛低得不能再低”。 《通知》明确,在县(市)城区以外的建制镇居住,有稳定住所,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1年,并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需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小城镇落户政策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在县(市)城区居住,有稳定住所,已连续居住且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2年并在居住地工作满2年(需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满1年(含依法免税的时间)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在中心市区居住,有稳定住所,已连续居住且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3年并在居住地工作满3年(需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在居住地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纳税满3年(含依法免税的时间),同时参加当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此外,在人才引进方面,2012年以前,我市禁止中专及技校等初级人才落户市区的户籍政策;2012年以后,我市将专业人才的文凭放宽至专科学历,惠及更多“新泉州人”。 部分户籍制度将微调 “泉州施行的相关户籍政策,与国务院公布的《意见》在精神上是一致的,我们只是实施得快些。”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精神相一致,但还是有些地方需要进一步调整。 例如居住证制度方面,《意见》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市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而目前在我市领取居住证要求年满16周岁,且已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年,或办理《暂住证》满一年,有稳定住所和就业。此外,《意见》指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而我市目前仍要求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1年,并在居住地工作满1年。 据介绍,待省公安厅下发相关文件后,我市将结合实际,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微调。 来源:泉州晚报 相关报道>>> 泉州取消二元户籍12年 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之于众,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在2002年之前,泉州人还经历着从“农转非”到“非转农”的观念转变。但从2002年起,泉州开始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来,正式结束二元户籍管理制度。12年来,制度不断修改完善,从白领阶层逐步向进城务工人员推进。让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成为“新泉州人”,更好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早报记者 许奕梅 李菁 实习生 康梦玲 蔡蓉蓉 ●先行先试 泉州户籍改革已推行12年 2002年,泉州开始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时至今日已有12个年头。 12年前,泉州市开始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取消迁移户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的依据。 也就是说,当时的泉州户籍已开始脱掉“农”帽了。只要在小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民,就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户口。有了城镇户口之后,他们仍可保留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同时,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可享有原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于农民最关心的计划生育问题,改革也做出了人性化的规定。到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允许3年内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另外,已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在教育、住房、医疗、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 2006年8月,省公安厅颁发了《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落户问题。 《通知》规定,凡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在同一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可准予办理户口迁移。同时,已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取得高级技工、技师资格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或被企事业单位聘为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本人要求户口迁入城市、城镇的,凭有关证件和证明,也可予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对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优先准予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 另外,在我省城市、城镇就业并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工作已满三年,要求户口迁入的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公安机关应准予办理户口迁移。 2012年7月1日,泉州市公安局颁发《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始实施泉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方案。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落户”为原则,放宽户口准入条件,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 该通知可谓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入主”泉州的门槛再次降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享受福利,只要在泉州就读2年高中即可在泉高考。另外,凡有意来泉州市创业、就业(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普通院校专科学历及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人才,可“先落户、后就业”。 户口迁移审批程序简化后,集体户人数也放宽为15人以上,购房入户业主也可整户迁入。另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及其他外国人来泉州投资办企业,年纳税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每年度可为其境内亲属在投资兴办企业所在地申请办理2个常住户口。 ●泉州“户籍风”:从“农转非”到“非转农” 2002年,泉州户籍开始脱掉“农”帽,以往的“农转非”和“非转农”开始退出泉州户籍的舞台。但是,2002年之前,泉州也经历过火热的“农转非”风潮,之后,部分人又选择了“非转农”。 上世纪90年代初 掀“农转非”热潮 上个世纪80年代末,泉州开始流行“农转非”。当时,不少农家子弟希望能够变城里人,城市户口吃香。随着上世纪90年代初户籍制度的松动,“买个城市户口”成为不少农家人最迫切的心愿。 来自惠安的黄先生一家,就是当年“农转非”热潮的典型缩影。“上世纪60年代,我父亲就从惠安到泉州市区工作了。但是,直到上世纪80年代末,他都没有‘农转非’的念头。1990年左右,我父亲的同事都在为家里人操心‘农转非’,也劝我父亲赶紧把家里人的户口转到城里来。”黄先生说。 当时,黄先生还在上小学,家里5口人,除父母外,他还有两位姐姐。父亲的同事细数了“农转非”的好处:有城市户口,就不会被城里人“嫌弃”了;小孩能够到泉州市区来读书,接受更好教育;以后孩子就业更容易,找对象也更好找…… 黄先生笑称,一家5口人的“农转非”之路就像“愚公移山”。1990年,父母先把户口落实到了城里,然后费了一番劲把黄先生大姐的户口转了过来。之后,二姐又等了两三年,终于有了转的机会。又等了一年,黄先生的父母花了笔钱,把黄先生的户口转到了泉州市区。 难舍农村福利 “非转农”大军现身 事实上,经历了上世纪90年代的“农转非”热后,一些落户到城镇的人口“后悔了”,希望能够“非转农”。专家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依附在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利益发生“逆转”,使农业户口也成了热门。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申请宅基地、生育第二胎等优惠政策,吸引着一部分人回归农村。 市民郭小姐就是“非转农”大军里的一员。上世纪90年代末,她将好不容易转到城市里的户口转回了农村。 “‘非转农’是爸妈的决定。上世纪90年代初我刚‘农转非’,不到10年的时间又‘非转农’了。当时,我正在读高中,如果把户口签回老家的回族自治乡,就能够享受高考加分的待遇,如果志愿填报民族类院校,还能享受优先录取权。”她说。 郭小姐家里人经过合计,认为高考加分比户口要重要,10分的加分也许就是本一批和本二批的差距。于是,她的户口回到了农村。“只要考取了大学,户口同样可以迁到城市。而且,2000年左右,大家对城市户口的热情也不像1990年了。”她说。 泉州户籍改革走在前列 记者采访了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杨奕锋,他解答了如下三个问题—— 问题1 泉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行12年来有哪些变化和亮点? 回答:2002年6月,泉州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那时取消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从当时准予迁入的条件上来看,主要是偏向于来到城镇的购房者并规定住房面积标准,学历较高的紧缺专业人才,简单说惠及的主要是“白领阶层”。 到2006年,福建省想进一步吸引人才进来,户籍管理进一步放开,以此出台了关于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户口迁移问题相关规定。 2012年,《实施意见》出台后,对外来人才落户门槛再降低,它考虑到大部分外来人口都以租房为主,在签订合法租房合同并居住满三年的条件下允许落户,并同时从落户角度解决了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问题,这在福建甚至全国都走在前列。 问题2 如何看待国务院新出台的《意见》? 回答:总的来说,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在户籍制度改革上,福建是‘放开’,但有的省市就是‘挑人’,甚至是‘原地不动’。这次《意见》内容是比较全面,尤其是具体指出了支持政策的配套解决措施。比如在“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上,它考虑到农业转移人口不愿将户口迁入城市的主要原因是土地,进一步完善机制,将土地与户籍脱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问题3 泉州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意见》有哪些不同? 回答:两者总体上是相符的,尤其在“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上,与泉州是相吻合的。最大的不同之处在对居住证的规定上。目前泉州居住证颁发量6月底时为186万。《意见》中提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在这点上,目前泉州规定是一年。同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泉州目前还没做到,今后会做进一步调整。 接下来,泉州也许会根据《意见》,对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其他相关部门也会陆续跟进,完善政策配套解决措施。 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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