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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
5642人申请“积分入住”安家石狮
本报讯 记者从石狮市积分办获悉,自启动首批“积分入住”、“实验批”工作以来,共有16187名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其中5642多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住”,想在石狮安家落户。
作为全省率先实现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待遇的创新之举、2014年石狮市重点改革领域的开题之作,今年石狮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将把重点放在“实验批”积分试点上,将全市63家纳税超1000万元的民营工业企业和纳税超150万元的商服企业(含五星级酒店3家),纳入2014年新市民积分管理试点,开展积分测试和项目申报。
为配套“实验批”积分入住工作,石狮还出台了《2014年新市民“积分入住”保障实施细则》,在提供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供积分申请的同时,提供200个购房计划补助指标,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政府将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
购房补贴标准为:购买普通商品房,每套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补贴金额作为购买住房的部分首付款给予兑现,具体按三种类型执行:购买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120平方米,补贴金额12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90平方米,补贴金额10万元;购买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补贴金额7万元。购买二手房,单套补贴金额5万元,新市民在取得产权手续后即可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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